县民政局五年工作总结及安排
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聚焦中心,服务大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既定的规划部署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发展态势良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有力推进我县民政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近五年工作情况
(一)突出基本民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更加有力。兜牢民生底线,覆盖城乡、托底有力、制度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标准,x年,实现城乡低保统筹。x年,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x元,比x年增幅分别达x%、x%;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x元,增幅x%;孤儿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x元。先后出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医疗、养老、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标准化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所有保障资金均实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城市低保累计保障x万余人次x余万元;农村低保共保障x万人次x余万元;特困供养x人x余万元;孤儿、临时、医疗以及灾民救助等x余万元,倒房重建百余户。做好重大疫情、受灾、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社会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优抚安置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前,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实现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全覆盖。安置退役士兵百余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x余万元,免费职业技能培训x余人。x年,按照县委“深督导、重化解、促落实”专项行动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落实集中行动,全面准确落实安置政策。机构改革后,履行双拥、退役军人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三)聚焦群众关切,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速构建。制定出台《x县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x-x年)行动计划》、《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发布基本养老x项公共服务清单,建立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机制,实施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和床位日常运营补贴等激励政策。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投入x万元落实敬老院消防达标改造。投入x万元对x所现有的农村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争取项目资金x万元对x、x、x敬老院新建扩建护理专区。累计发放涉老三项补贴、运行维护等资金x余万元。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建成x家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床位x张。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全覆盖。开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县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成功引进x镇老年公寓。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开展多元化养老服务,全方位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主动融入长三角养老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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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在社会救助事业上。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将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更加科学,覆盖城乡、托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有效,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规范运行,社会救助服务方式不断拓展,实现低保、孤儿、临时救助等制度互为补充、有效配套。
(二)在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建设上。一是依托重点项目,发挥智慧社区、“三社联动”项目建设作用,通过高科技、智能化的现代手段和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的联动,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二是继续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建设,发挥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作用,强化殡葬管理,规范殡仪服务。常态化开展“青山白化”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是开展农村社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和“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活动,打造市、县农村社区建设示范项目。巩固已建设的项目和基层政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强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三)在养老事业发展上。积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贯彻落实《x省公办养老机构公办民营实施办法》,持续推进公建民营改革,力争“十四五”期间改革x-x家。二是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制定改造提升计划,按年度推进。三是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在财税、项目土地使用、运营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兴办养老产业。在现有社会办养老机构x家的基础上,力争再建x-x家。四是联动开展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工作。强化规划引领,推动升级发展,将养老产业纳入大健康产业发展及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坚持“托底”和“扶高”两翼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