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发言:强化制约监督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务实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一是高质量开展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积极推进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设置派驻检察室,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深化巡回检察制度,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 

二是多层次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以保障实施民法典正确实施为着力点,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推动建立民事案件评查制度,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促进规范执法。 

三是宽领域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办理公民个人信息、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探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建设,统一线索管理、人员调用、资源调配,对跨行政区域、重大疑难的公益诉讼案件逐步实行指定管辖、异地管辖。 

二、细化内部监督体系,切实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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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实领导干部能力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领导带头上讲台活动,做实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上党课等工作。 

二是突出专业化建设。推进检察人才“三年深耕计划”,举办“员额检察官能力再提升培训班”,努力培养更多的优秀办案团队和办案检察官。 

三是坚持科技强检。将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思维与监督办案深度融合。引导检察人员关注新兴技术发展,自觉学习、运用,优质高效转化为检察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