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深化环保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确保完成我区与市政府签定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根据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抓手,继续强化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巩固、提高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促进环保目标的全面完成,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以“两个重心、两个重点、两个强化、一个突出”为主题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两个重心”即以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为重心;“两个重点”即以巩固提升尖岗水库水质改善和强力推进尖岗水库流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两个强化”即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一个突出”即突出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夯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着重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促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为“十二五”环保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污染减排目标的全面完成奠定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1.继续强力拆除或改造城区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按照市政府下达拆除或改造名单,2011年11月15日前完成拆除或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相关街道办事处主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2.加大对市区洗浴、制衣、加工等行业燃煤小锅炉查处力度,发现一台,拆除一台,严厉打击燃煤小锅炉反弹现象

3.市区继续开展无燃煤区建设工作,新建无燃煤区面积不小于1.5平方公里

4.深入开展油烟治理工作。对市区规模以上餐饮单位(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基准灶头6个及以上)规范油烟治理设施;2011年3月底前完成排查并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2011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5.加大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加大城区拆迁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改变城区主干道清洁方式,推行机械收尘和喷水降尘;对入市载重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和喷水冲刷。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交通局

责任人:区建设局局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区交通局局长

6.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加强城区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区建设局局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1.继续加强生态创建。开展生态村、生态乡镇建设,2011年11月底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生态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侯寨乡人民政府、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镇人民政府镇长、侯寨乡人民政府乡长、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2.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在农村区域推广使用天然气(沼气),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储、集中处理,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侯寨乡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镇人民政府镇长、侯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三)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

1.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的通知》(郑政〔2010〕26号)要求,对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后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整治,2011年11月底前整治到位,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在98%以上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侯寨乡人民政府、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镇人民政府镇长、侯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2.对尖岗水库上游二七区侯寨乡烤鱼沟开展污染源综合整治,建设烤鱼沟污水处理厂,对烤鱼沟餐饮废水进行收集处理;2011年5月底前开工建设,2011年11月底前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侯寨乡人民政府、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侯寨乡人民政府乡长、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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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对目标不落实、未完成方案所列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影响环保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完成的,由区监察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因违法排污或工作失职造成重点区域流域环境严重污染、影响恶劣,属于行政机关的,由区监察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查处,污染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行政机关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追究单位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