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长在政法工作会议讲话

一、2009年司法行政工作回顾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应对重大挑战、经受重大考验的一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明显成效。立足于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组织律师做好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政府、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立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立足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做好国庆安保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百日大排查大化解”等活动,排查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仅乡镇一级调解并达成书面协议的就有750多万件。针对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维护新疆稳定的需要,组织开展“维护宪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监狱劳教工作认真贯彻“首要标准”,狠抓监管改造,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监所总体保持安全稳定,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做好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履行司法协助中央机关职能,办理司法协助案件3300多件。

二是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监狱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基本实现监狱经费按标准财政全额保障;2008年开始实行改革的1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14个省组建了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实现了监企分开;各地监狱执法经费支出与监狱企业生产收入基本实现分开运行。社区矫正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意见并召开会议,对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部署。律师制度改革有了新进展,“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律师法》配套规章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修改了考试大纲,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列为专章,继续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自治地区实行特殊政策,今年司法考试报名、参考、通过人数均创历史新高。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有了新进展。

三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建设基层、服务基层。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大力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第四批国债项目基本完成,第五批全面启动;全国累计新建、改建无房、危房司法所3万多个,基层基础薄弱状况明显改善,司法行政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有了新提高。

四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国1.4万多家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了党的组织或指派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全覆盖。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司法部首次对全国监狱长、劳教所长、县(市、区)司法局长和部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司法行政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党风政风警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这些成绩是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委高度重视、政法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奋力拼搏、无私奉献,付出了辛勤劳动。同时也要看到,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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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改革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大力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切实落实全额保障政策,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达监狱,确保地方改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实行监企分开,建立健全监管改造、生产经营两套管理体系;切实实行收支分开,严格规范监狱与监狱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努力实现规范运行,确保2011年基本完成监狱体制改革任务。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两院两部”意见和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确保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改革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健全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建立执业状况评价体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健全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管理职能,积极推动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律援助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继续深化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取得实效。

(七)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关键是把队伍建设好。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扎实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确保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要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律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让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受教育、得锻炼。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在巩固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执法大培训,明年,继续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岗位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司法部要对监狱、劳教所政委进行全员培训,各地要把司法所长、监区(分监区)长、劳教所大(中)队长和县(市、区)司法局、监狱劳教所科室负责人,集中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轮训。要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减刑(期)、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的程序和标准,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执业规范;大力推进狱(所)务公开,加大警务督察力度,加强执法执业监督检查,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加大轮岗交流力度。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学习,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安排,统一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