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加强党员教育发展意见
各村、部门单位党支部:
近年来,在镇党委领导下,各村、部门单位党支部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发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党员队伍结构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支部与支部之间仍然不够平衡,有些党支部多年来未发展党员,党员年龄老化、后继乏人局面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镇党委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重视。及时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既是党的基层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又是增添党的新鲜血液,壮大党员队伍,确保党组织充满生机活力的根本保证。各党支部特别是农村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摆在十分重要位置,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力求每年有新党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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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坚持标准,注重质量。各党支部必须严格根据党员发展规划进行发展,不得突破年度制订的发展名额。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工作方针,严格入党程序,严把入口质量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严格党员发展范围,根据党员发展有关规定,对长期外出人员原则上不得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党员“三公示一推荐二票决”是新形势下严把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的一项新举措,各支部要正确认识,严格执行。每一个发展的新党员,必须经过公示这道程序,未经公示的,不得发展为新党员。
四、突出重点,加强管理。镇党委决定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党支部继续实行重点村目标管理制度。一是党员平均年龄在55岁以上,且61岁以上党员占三分之一的;二是四年以上(含四年)未发展党员的;三是无女党员的;四是无35岁以下党员的。有上述问题的村支部要求年内至少发展一名新党员或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培养考察。
五、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各片片长为所属片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联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研究措施,抓好落实。对发展党员工作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未能落实2009年度发展党员规划的村党支部和支部主要领导,取消年度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