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念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发言稿
新时期的法治建设,迫切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增强依法审计意识,积极发挥审计职能,在坚持依法审计的同时,推动部门和单位自觉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提升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xx建设。要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提高依法履职尽责的自觉性。通过审计,揭示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增强依法履职尽责的自觉性,真正做到敬畏法律、信仰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要深入研究和分析总结审计发现的问题,推动完善国家法律规范体系。特别要关注体制机制性问题,积极反映法律法规政策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甚至阻碍科学发展等问题,推动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要加强审计整改,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在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重视审计提出的建议,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水平。
篇二:
首先要深化“巾帼维权行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融入促进妇女发展、妇女维权等工作中,努力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多形式开展“万家联动”系列活动,面向广大妇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动员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增强法治观念、践行法治精神,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其次要提高各级妇女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将法律知识培训列入妇女干部的培训计划中,加大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有效方法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履行基本职能,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基层维权服务机制,成立“市妇联法律咨询顾问团”,为广大妇女提供近在身边的维权服务。发挥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等团体会员作用,用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信法护法的自觉行动,凝聚各行各业妇女同心携手建设法治xx的强大正能量。要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信访接待、热线服务、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形式,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方便有效的法律服务。
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建军:
在“七五”普法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类人群法律素养。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用领导干部的依法治理模范带动作用推动形成全民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组织优势和阵地优势,调动各类人群学法积极性,营造人人学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其次要继续加强法律的实施监督,增强法律权威。再次,借助“互联网+”技术,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整合全市普法资源,尽快建立开通“xx普法网”,开通xx普法工作网络办公平台,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为有法律需求的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还要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普法工作与各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扩大全市普法工作覆盖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我市法律服务水平,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篇:纪念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发言稿2篇纪念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
会发言稿2篇
1:
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引导全体人民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选择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的新路径,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提升;用发展的眼光研究法治宣传教育,以改革的精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要在内涵、形式、载体上出新招,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上创特色;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阵地”和“载体”建设,将“阵地”和“载体”向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平台,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网络,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大力推进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由普及法律知识向更加注重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转变,由单向灌输向更加注重互动转变,使法律信仰植根于人们的心灵;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教育领域,实现普法工作主体多元化、普法工作内容专业化、普法工作方式协同化、普法工作效果实效化,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协调行动的整体普法宣传工作合力。
2: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必须牢牢把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新十六字方针”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努力做好“科学立法”的参与者、“严格执法”的促进者、“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全民守法”的推动者。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要建成集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审判流程公开以及网上立案等司法公开与诉讼服务板块于一体的线上诉讼服务平台,实现司法公开与诉讼服务的全覆盖。要积极采取公开审判、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第三篇: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文件精神,12月4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和高昌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12月4日上午11:30—13:30(北京时间)
二、活动地点
xx市青年中路步行街
三、参加单位
市依法治市成员单位(详见附件4)和高昌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上述单位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高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宣传单位桌椅摆放在青年中路步行街靠近火洲大酒店分店一侧。
四、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依法治市(区)成员单位自行准备桌椅和宣传资料,开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xq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法治xx应知应做50条》、“一反两讲”、《宗教极端势力的现实表现及其严重危害》及各单位行业法规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
2、开展法律咨询。依法治市(区)成员单位选派3-5名精通业务人员,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3、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xx”版画展评。依法治市(区)成员单位各要精心制作一块4米×2米的展板(维汉双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去极端化”教育成果,法治xx建设成就,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打击和抵制宗教极端”等为内容的法治宣传版画,在高昌区青年路葡萄长廊集中展示。
4、组织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市文广局组织现场文艺表演,表演期间设置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环节,法律知识问答题由司法局负责准备。
5、举行“我是中国公民”集中宣誓活动,市司法局负责准备宣传横幅、布置宣誓场地,市文广局负责落实活动主持人和音响设备,依法治市(区)成员单位各派10名代表集中参加宣誓活动。
五、活动要求
1、请参加集中宣传的依法治市(区)成员单位于12月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位置。
2、依法治市(区)成员单位制作的展板于12月2日上午11:30之前送到青年路火洲大酒店分店口,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高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布展到位。
3、依法治市(区)成员单位参加集中宣誓活动人员于12月4日上午11:10(北京时间)前青年路火洲大酒店分店口集合。
4、请市文广局、xx日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请市公安局做好集中宣传日的交通秩序维护、场地、用电等协调工作。
第四篇:“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总结“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总结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总结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琼普治办〔〕号)有关要求,全省质监系统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主题,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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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7、在学校网站上,开辟专栏,对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及相关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校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了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必由之路,依法执教是必然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四风”和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xx学校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