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

一、20*年工作总结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围绕主题,整合民政资源;务实创新,力推惠民行动”的工作思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突破难点,完善措施,强化责任,全面完成民政工作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做到了“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黎民百姓解愁”,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稳压器”的作用,为全市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惠民行动”进展顺利

我们始终把“惠民行动”民政部门承担的目标作为推动工作的主要抓手,作为市委、市政府“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强化“惠民行动”目标管理,确保“惠民行动”落到实处。

(1)城市低保。省政府下达我市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73元;省民政厅下达补差74元;市政府下达保障面100%、保障标准160元/月、补差74元。全年,我市已保障32667户、70299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面达到100%;保障标准各县(市、区)均为175元/月,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的109.4%;累计发放低保金6894.3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84.3元,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13.9%。

(2)农村低保。省政府下达我市农村低保保障7.5万人,累计月人均补差19元;省民政厅“惠民行动”目标下达保障7.5万人、补差20元;省民政厅目标管理文件(川民发〔20*〕129号)又下达我市9万人、补差22元;市政府下达保障7.5万人、补差20元。全年,我市农村低保已保障47617户、93834人,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25.1%,累计发放低保金2164.1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22.9元,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14.5%。

(3)农村五保。省政府下达我市农村五保中心敬老院建设10所、敬老院新增床位700张、集中供养率15%;省民政厅下达中心敬老院建设12所、敬老院新增床位700张、集中供养率15%;市政府下达中心敬老院建设20所、敬老院新增床位700张、集中供养率20%。全年,中心敬老院建设完成25所,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的125%;对部分敬老院进行了改造,添置了设施,已新增床位1277张,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的182.4%;集中供养率20.54%,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的102.7%。

(4)国有福利机构新增床位。省政府下达新增国有福利机构床位数100张;省民政厅下达150张;市政府下达100张。全年,安岳和简阳的“幸福家园工程”项目已建设完工,新增床位数165张,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的165%。

(5)城市医疗救助。省政府下达我市城市医疗救助目标为40元;省民政厅下达43元;市政府下达43元。全年,全市已救助城市贫困对象4598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05.9万元,按城市低保保障人数计算,人均救助44.9元,完成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的104.4%。

(6)农村医疗救助。省政府、省民政厅、市政府下达农村医疗救助资助参合12.4万人,医疗救助4.062万人、人均医疗救助272元以上。全年,全市已资助参合12.9676万人,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的113.4%,兑现资助参合资金129.7万元;大病救助农村贫困对象41248人次,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的101.5%;发放医疗救助金1148.6万元,人均救助水平278.5元,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的102.4%。

(7)实施农村安居行动。省政府、省民政厅下达我市农村特困无房户和受灾群众建房1900户,市政府下达1800户(另残联牵头落实100户)。全年,全市完成1924户,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的106.9%。

(8)重点优抚对象建房。市政府下达重点优抚对象建设80户。全年,全市完成88户,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的110%。

2、职能目标全面完成

(1)在市级文明新村中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42个,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40个的105%。

(2)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各地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全市村务公开率达100%,规范化率达86%。

3、民政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1)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慰问灾民,抗灾自救,对灾民给予了临时救济,抓好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积极向省上争取救灾救济资金和无房户建房资金1804万元,比去年净增430万元,及时将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发放到灾民和农村特困户手中。严格按照救灾款的使用原则和管理使用规定,无挪用、截留、贪污现象发生。

二是认真开展“为灾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和“捐一日工资,献一份爱心”为主题的募捐活动,收到捐赠款37.24万元,捐赠物资8546件。积极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全市为851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给予了资助,共发放资助金132.11万元。积极推进*市慈善会筹备工作。新建爱心慈善超市16个。

三是加强福利企业管理。全市52个福利企业现有职工4522人,其中残疾人2929人,实现销售收入4.5亿元,税利900万元。

四是完成了第三年度“明天计划”残疾孤儿手术康复38名,超计划数102%

(2)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果不断巩固。

一是积极开展了双拥创建活动。隆重举行了纪念建军80周年庆祝活动。

二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了优待抚恤补助金及时足额上卡直发。规范评(调)残工作,上报评(调)残材料合格率100%。

三是完成安置任务,今年已安置符合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604名,安置率达99%,比省下达目标任务高出4个百分点,其中自谋职业退役士兵570名,自谋职业率达到93%

四是认真做好了参战参核人员的审核登记。初审参战退役人员6981人,参核退役人员532人,并将有关资料上报省民政厅审批。

五是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特别是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部分企业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上访的突出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3)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深化

一是认真做好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2937个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是深化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广泛开展了模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是加强了社区建设,在社区服务体系、社区组织办公和服务条件、社区干部待遇等10个方面有新突破

(4)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认真开展民间组织年检,对全市65个市级社团和26个民非单位进行了年检

二是深入开展民非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开展大型主题公益活动4次

三是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工作有序推进,变更登记率为100%

四是民间组织登记严格依法进行,新审批市级社团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目前全市市级社团已达87个,民非单位32个

五是清理规范了民间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市未发生乱评比、乱达标、乱表彰的现象

(5)区划地名工作有效推进

一是开展了川渝平安边界创建和我市与*市、*市的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勘界联检工作成效突出,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获得省厅肯定

二是推进了地名管理工作,乡镇地名标志牌设置达85%,全市村牌、农村门户牌设置达61%

(6)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在雁江区和安岳县民政局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和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全市婚姻、收养登记规范,登记合格率达99%。

二是在简阳市孝子山陵园、乐至县殡仪馆开展了规范化建设。率先在全省完成社会公共墓地年检。

三是在简阳市、乐至县救助站开展了“四川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

(7)救贫助弱,社会福利救助事业取得新成绩

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以救孤、助残、济困为宗旨,截止10月底已完成福利彩票销售2900万元,预计全年将完成3500万元。

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福利职能作用,市福利院自今年5月底开业以来,收养社会“三无”老人、孤残儿童21名,代养82名。全市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4229名,其中市救助站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929人,为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帮助,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人文关怀,为创建卫生城市净化了环境。

市精神病医院坚持把扶贫、济困、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难作为主导思想,体现了惠民医院、救济型医院特色,在改革创新中得到发展。实现全年业务收入1500多万元,比去年增长36.4%,第三产业总收入180万元。

广泛开展敬老爱老活动。雁江区、安岳县争创省级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取得成效。全市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优待证》,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全市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金379人次45.78万元。深入开展尊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成功举办四川省老龄工作成果*分展,展出展板41块,图片791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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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老龄工作,出台《*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抓好《老年法》的贯彻实施,争取对90岁以上老人给予长寿补助制度,继续抓好老年优待证的办理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8、坚持以政风行风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民政工作队伍新形象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不断强化教育、监督、惩治与预防并举的方针,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民政资金不被挪用、截留、贪污。巩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成果,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作风过硬的民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