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课讲稿2

5.12上法制课讲稿

可爱的同学们,上午好,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坐在这里,跟大家聚在一起,与你们一起分享一些法律知识与常识。

可能有的同学会想:“我现在还小,不需要知道什么法律知识和常识,”那么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很危险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想先跟大家共同学习一下今年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第十九条的内容,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条法条怎么理解呢。就是大家满了8岁,就是民法意义上的限制行为能力人了,简单的理解就是:“你们的一些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了。不能再以“还是孩子为理由”主张你们的行为无效,举个例子:现在大家都有智能手机,可以发微信红包,如果你们拿着父母的手机给亲戚朋友们发几百块钱的红包,那么这个行为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如果年满了8岁,这个行为就是有效的,你们的父母就不能行使撤销权,去找亲戚朋友们要回这几百块钱。如果是几千块钱呢。超过一万块呢。。这个行为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啊。。在你们这个年龄段就是无效的,因为这个民事法律行为明显超过了你们的年龄和智力。所以,同学们,如果你们在购买物品、进行消费的时候,特别是用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工具支付的时候,要慎重的想一想,你的行为是否与你的年龄和智力相适应。

也许大家听说过,咱重庆垫江有个9岁的小学生,拿家长的手机玩游戏,通过网络支付花光了父母积蓄3.6万元买游戏道具,这种行为对不对啊。肯定是不对的,我相信大家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但是也要提高警惕。

学了法律,才会有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假如个别学生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如果你们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保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学习了《反家庭暴力法》就知道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比如说家里爸爸打妈妈,打出血了,打得鼻青脸肿,这就是家庭暴力,可以报警寻求帮助。当然,如果你们调皮,爸爸妈妈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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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最后再提一句,有没有同学在玩《蓝鲸死亡游戏》。或者知道有朋友同学在玩。如果有,一定要告诉老师和家长,并停止玩这种游戏,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