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8年,开发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通辽市对口业务工作会议及开发区2018年党工委(扩大)会议要求,围绕开发区“三区五链三抓手”的发展思路,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六大体系,大力推进劳动就业、民生保障等两项工程,推动开发区民生保障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基本情况
截止6月份,开发区共有城市低保760户1408人,农村低保586户1149人,特困供养人员247人,其中城市三无66人(集中供养16人,分散供养50人),农村五保181人(集中供养37人,分散供养144人),有孤儿8人,有重度残疾人141人,高龄老人768人,重点优抚对象27人,60岁以上老兵169人,烈士子女3人,三民及精简职工37人。有公办敬老院2所,社会福利中心1所,社会办养老机构7家。
二、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六大体系”,为民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1、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提高救助对象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较上年分别月提高50元和3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较上年分别年提高500元和300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补助标准分别年提高1000元和500元;城市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补助标准分别月提高400元和180元。截止6月份,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93万元,特困供养资金110.5万元。二是开展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和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印发了《开发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整改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发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细则》,专项治理腐败、作风、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和“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低保不规范问题。坚持逢救必核的原则,充分发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作用,上半年共核对各类救助对象1236户2167人,反馈预警数据163条。三是充分发挥医疗和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中的辅助作用。与财政、卫生及扶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上半年通过为重点救助对象全额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开展“一站式”结算等形式,共为606名困难对象开展医疗救助82.64万元,为65个因病、因学、因突发事件导致出现临时性困难家庭开展临时救助35.4万元。四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民政”深度融合的新路子。为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我局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积极探索困难对象网上申请救助的智能服务模式,将互联网与政务服务功能结合起来,开发“社会救助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小程序,让困难对象在家里用手机就可以提出各种民政救助申请,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2、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对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力度。印发了民政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辖区内10家养老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服务质量检查3次。二是加大投入,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开发区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上半年为2个互助养老幸福院拨付基础建设资金6万元,为2个农村养老服务站拨付基础设施设备购置资金20万元,发放2017年养老床位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机构责任险补贴等项目资金237万元,各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较大提升。三是不断加快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进度。辽河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福利中心消防工程正在履行招投标手续,预计6月底开工建设。四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4月份,协同市民政局完成“通辽拐棍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揭牌启动活动,拨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5万元,用于其启动运营和基础设施建设。五是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完成2018年老年人口统计工作,辖区共有户籍老年人口10737人,非户籍5732人。开展安康关爱行动,为9760名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目前正在协调保险公司签订参保协议;上半年发放高龄津贴4541人次69.6万元。
3、社会事务管理体系。一是全面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儿童福利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开发区《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组建了“寒冬送温暖”工作微信群和群,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开发区印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三级综合保障体系,全面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根据国家民政部统一安排,对辖区内孤儿、弃儿养育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二是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力度。4月份,与开发区公安分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辖区内34家未注册老年活动团体进行了专项整治。上半年完成32家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积极组织39名民政服务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考试。三是社会事务工作稳步推进。将孤儿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了280元,三民对象每人每月提高了50元,上半年累计发放孤儿、三民、精简职工、40%工资人员生活补助资金20.8万元;为30个困难家庭发放惠民殡葬补贴3.2万元;办理婚姻登记824对,其中结婚登记311对,离婚登记187对,补证326对。
4、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一是推进村(居)民自治。认真进行村(居)委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掌握换届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了开发区《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及工作流程,通过以会代训和集中培训的形式,对镇街、村(社区)骨干人员进行了业务政策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选举中每个阶段的操作程序、方法和具体工作要求,确保选举全过程在“阳光下”运作。二是继续扩大农村社区试点范围。将辽河镇东风村、双庙子村、纪家屯村、河西街道三义堂村、梅林村、两棵树村及滨河街道杜家一村等7个在经济发展、村屯建设、服务管理等方面较为突出的村纳入农村社区试点,健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使开发区的农村社区达到54%。三是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结合“国家安全日”组织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总结社区工作经验,向自治区推荐4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加强指导,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
5、军人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双拥工作。开发区领导在春节前夕到通辽军分区、驻地武警部队等地进行走访慰问,慰问金以及慰问品共计9.8万元。上半年安置7名随军家属进社区工作,进而解决军人的后顾之忧。二是落实优抚政策。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定补及2017年提标补助费38万元;为2名转业士官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0.25万元;为2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2.2万元,发放优抚宣传画1500张。三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扎实推进。将通辽通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开发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定点学校,签定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协议书》。截止目前,为12名2017年秋冬季退役士兵开展汽车驾驶培训,支出培训费5.16万元,大大提升了退役士兵的就业技能。
6、残疾人保障体系。一是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天使之翼特教学校,到1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开展慰问,支出慰问金5000元。“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各镇街开展走访慰问及志愿者为民服务活动,使困难残疾人得到确实有效的帮助,同时也激发了全社会扶残助残的热情。二是有效开展康复服务。“全国爱耳日”期间,举办了以“听见未来从预防开始”为主题的健康知识讲座,邀请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耳鼻喉主任宋丽华教授,讲解爱耳护耳的重要性和预防、发现、治疗的方法等。上半年为7名残疾儿童申请享受中央福彩公益金救助项目;发放15个轮椅、手杖等辅助器具的发。三是加强残疾人档案管理。对全部办理残疾人证的档案进行规范整理,按照最新出台的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范残疾人证的申请、受理、评定、审核等环节工作。
(二)大力推进“两项工程”,民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1、创业就业工程。一是就业指标稳中有升。截止目前,开发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2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2%;城镇失业再就业人数16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6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5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79.5%;城镇登记失业123人,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失业保险待遇核定99人;农牧民工转移就业11905人,完成任务目标的148%,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3549人,完成任务目标的55%。二是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就业援助月”期间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与用工企业取得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镇街、企业调研等方式,了解求职者和企业用工需求。举办2场大型企业用工和专场招聘会,参加企业156家,提供就业岗位2650个,达成就业意向350人。利用现有的电视台、微信等宣传平台将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及时向辖区居民发布。开展了电工、电焊、汽车维修、美容、美发、消防安全操作员等培训,共培训751人。三是创新创业推动就业。进一步推进创业贷款工作,审核、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笔110万元,带动就业56人,较好地发挥了创业促就业作用。开展了“走访企业寻岗位,培训就业助脱贫”活动,采集企业用工信息155条。积极深入社区、村屯、集贸市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区进行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劳务用工需求等政策宣传,共发放传单10000余份,技能培训需求调查表1000余份,回馈各类信息近1000余条。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内蒙古初赛暨内蒙古第四届“锡林郭勒盟杯”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积极落实《通辽市十万大学生就业创业集聚计划》深入辖区村、社区、企业摸排走访,统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
2、民生保障工程。一是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稳步开展。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工作。认真解决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做好各养老保险险种之间转移接续。推进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各参保单位进一步厘清人员,做好参保登记、申报核定等相关工作,对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为全面上线做好前期准备。协助市社保局做好对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关系转移等工作,妥善解决了2017年底前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未处理完毕的遗留问题。二是扩大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保群众的满意度,组织开展“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走近社保卡”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主题宣传活动,现场提供咨询服务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上半年,已参加城乡养老保险17959人,领取待遇人数为7309人,发放养老金684万元,信息入库率100%;参保缴费1047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5%。利用1个月的时间,完成1052名老城居社会养老保险集中生存认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三是不断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2505人,参保率达到93.1%。上半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66.77万元,为3658名住院及门诊患者报销医疗费用1364.79万元。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开发区加大医疗保险人才队伍建设,选调5名临床专业人员加入医保队伍,上半年,联合市级医保部门对开发区协议管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有无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伪造虚假病历、处方等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小病大养、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检查,有效遏制了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医疗保险按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四是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力度。制定了《开发区2018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工伤保险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对开发区金煤化工、蒙牛、长川制靴等十余家企业及8家开工建设工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建筑业职业工伤保险手册》《工伤保险知识手册》共500多本,通过镇街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发放各类工伤保险宣传单5000余份。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小微企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知法守法和职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上半年受理工伤案件25起,工伤认定16起,劳动能力鉴定4人,办理病退20人。五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举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携手共同发展”主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6家企业派代表队参赛。组织45家企业参加全市薪酬调查及集体合同签订培训会,薪酬调查工作已全面开展。为107家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备案885人,登记解除233人。与城建、质检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开、复工项目、及企业进行排查,规范建筑工地施工管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前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半年受理调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67起,为505人协调追讨拖欠工资款56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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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参保登记、数据采集、申报核定等工作,明确各类参保单位性质,对参保单位提供的人员编制情况进行确认,按照已核定基数征收养老保险费,对启动前已预留的养老保险费用进行核算并划入财政专户。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中人”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二是加强城乡养老保险规范化管理。加大城乡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逐步扩大参保人员的覆盖面,扎实做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确保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采集率达到90%以上。对当年未实施认证的人员停发待遇,对死亡人员做好退保手续。加强参保业务拓展,增强社保业务人员素质,将保险业务不断向纵向延伸,优化社保服务方式。三是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次年缴费、各项待遇审批、异地就医结算、社保卡办理、医保基金结算等工作。合理制定总额预付实施方案,细化总额控制指标,建立质量控制、激励约束、谈判协商机制,确保付费总额控制稳妥实施。继续加大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建立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系统有效监管工具,提高监管效率。四是依法依规开展工伤保险工作。严格程序,完善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工伤保险申报材料,对重特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坚持实地走访和集体分析讨论相结合,保证工伤调查的客观公正。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对需要裁定劳动关系的案件,及时与调解仲裁机构沟通对接,进行劳动关系确认;对典型案件、重特大疑难工伤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请示,保证政策答复一致。协助市局组织开展好第三、四季度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三)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以致用,带着问题学习、对着问题思考,着力破解民政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突出问题,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凝心聚力开创开发区民政改革发展新局面的实际行动中。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牢固树立理念信念和宗旨意识。严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舆论热点、理论争论和工作中暴露出来的意识形态问题,及时表明立场态度。强化对民政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网络的管理和监督,管好自媒体,自觉抵制错误言论。以正面宣传为主,不断加强民政信息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维护党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导向。三是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领导班子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组织引导,积极发挥基层党支部基础性作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层层跟进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及时掌握机关干部的思想状况和精神状态,对有苗头、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告诫,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和“重品行、重实干”的用人机制。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立足落细落小,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拓展教育渠道,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坚持“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