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依法治理思考

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加强法治建设的总要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服务“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把握正确方向,力求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

1、贯穿主线,以十七大精神统领“五五”普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精神,准确把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要求,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2、服务发展,强化创业创新相关法律的宣传。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预测、评价等作用,引导和激励全市人民大胆创业、依法创业。大力宣传宏观调控、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成长,为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围绕民生,强化依法维权意识的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宣传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深化“法律六进”,力求在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上有新成效

4、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由组织、宣传等部门牵头,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扩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前考试范围;由市直工委、人事、司法等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轮训和十佳“学法用法公务员”、十佳“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选活动;由市普法办牵头,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发挥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水平。

5、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由教育部门牵头,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由政法委、团市委、公安、教育等部门牵头,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规范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运行机制,开展优秀法制副校长评选,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实施“青少年法制德育导师工程”,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

6、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委《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由经委、国资委、总工会、工商、劳动等部门牵头,逐步在规模企业建立职工法制学校,组织编写企业职工法制教育读本,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市场经济法律专题研讨班,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新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农民工提高运用法律依法维权的能力。

7、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着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民主自治能力。认真落实中央有关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由农办等部门牵头,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推进农民素质提升工程,落实农村法律知识普及项目。结合村级换届选举,以村“两委”干部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村普法骨干“131”培育工程。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农户、法制信息进农家、法制文艺进农村、法律服务近农民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8、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着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由民政、司法等部门牵头,依托街道和社区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充实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八个一”活动,加强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的有机结合,为建设和谐社区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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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健全领导体制,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市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制度》,健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年度检查考评机制,及时组织“五五”普法中期评估督导,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专题视察。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充实调整普法领导机构,确保普法工作组织、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市普治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职责,当好参谋助手,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推进。

17、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特点规律的调研,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充分发挥全市20个“法律六进”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培育典型,及时推广,强化宣传,以点带面,不断提升普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18、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联络员、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志愿者和宣传员等五支普法骨干队伍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参与普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工作活力,拓宽工作渠道。各级普治办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完善考评机制,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