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整顿活动践行细则

为了正确引导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预防和治理行业无序竞争问题,引导司法鉴定人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鉴定人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司法鉴定人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职执业,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公平正义。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学习。组织全体鉴定人和在职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宪法法律,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特别是加强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的规定,以提高司法鉴定人的守法意识和道德理念。

(二)查找整改。各机构针对执业活动中存在的向委托方请客、送礼或返还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进行排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重点查找在执业理念、执业作风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在执业活动中是否能做到讲政治、顾大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有无存在违法乱纪、有无存在不正之风等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工作措施,逐个逐项地进行整改,杜绝行业潜规则和不正之风。同时加大对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切实做好疏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改正,一旦发现鉴定人有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三)健全制度。加强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认真解决鉴定人与委托单位不正当交往、请客送礼、返还回扣等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管理、收费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制度。规范鉴定机构受理、收费、鉴定流程、鉴定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监督台设置等内部规章制度。完善机构内部各项工作制度。

三、实施步骤

教育整顿活动从今年8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初召开全市司法鉴定行业教育整顿动员大会暨纠正司法鉴定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会议,会议分析现阶段我市司法鉴定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对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动员部署,要求我市各司法鉴定机构针对行业不正之风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通过举一反三,深刻反省自身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严禁以行贿等违法手段违规开展业务。

(二)学习讨论阶段。8月到9月底,各司法鉴定机构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利用辅导、座谈等形式,组织广大司法鉴定人认真学习《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以机构为单位,针对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开展讨论、剖析、查摆,找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理念、执业能力、执业行为、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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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应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依法办理各类鉴定案件,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及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各鉴定机构要认真吸取此案教训,全面查找内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约束机制。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司法鉴定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遵守司法鉴定管理规范,推动司法鉴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宣传先进典型

在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中,要利用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表彰司法鉴定行业在执业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加强司法鉴定机构文明窗口建设,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增强司法鉴定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树立司法鉴定行业良好社会形象,提高司法鉴定行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