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涉及民政方面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州政府《关于推进实施2010年全州重点督查10个重大项目建设和1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怒政发201028号)要求,根据我局承担的工作职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民生保障工作
我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试点、扩面、提标,3月底前全州共纳入城镇低保12606人,占全州非农
人口的16.26%,一季度新增低保对象54人,发放保障金584.41万元,人均月补差154.53元,城市低保工作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止3月底,全州共纳入农村低保对象13.79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2.8%,通过1月至10月分别3次提标后,目前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了60元,一季度发放低保金2480.94万元。城乡临时救助规范有序,按照《关于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救助对象,规范了救助程序,一季度共救助4936人,支出救助金268.47万元,其中救助城市困难群众3821人,救助农村困难群众1115人,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及低保边缘化群体的基本生活。
按照《州完善城乡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通过试点后,进一步完善了“一站式”医疗救助办法,结合城乡医疗救助试点经验,积极与州直部门协商,利用新农合平台,简化手续,取消门槛,提高救助标准,提高救助封顶线。一季度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936人次,支出救助金268.47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体的看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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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军民共建活动,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待遇,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认真开展好阶段性的双拥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双拥工作的阶段性和民生工作的不定期性,目前具体的低保扩面指标省厅尚未下达,工作尚未开展,但民政部门按照省厅原来下达的计划,已实施了全面的救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