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城乡低保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主任、各位领导:
为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打造和谐“芦淞”,我区始终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做到在政策上不“越位”、在管理上不“缺位”,努力将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现就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以来,我区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低保操作一体化制度,狠抓城乡低保实事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财政投入逐年增加,管理体制有效确立,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强力打造了“阳光低保”、“诚信低保”和“责任低保”,充分发挥了“最后一道安全网”的兜底作用。截至2010年2月,我区城乡低保对象4421户、9128人,2009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761.6058万元。其中:城市103138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1714.9668万元,人均月补助168元;农村7841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46.639万元,人均月补助58元,提前超目标的完成了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有效保障了城乡贫困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主要措施
1、深化宣传教育
相继建立健全了《xx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考核细则》、《xx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xx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办法、机制,并对其学习、宣传、贯彻作出了具体部署,将“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到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内容。各街道、乡通过设立板报、墙报、宣传橱窗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和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同时,给每一位基层低保专(兼)干发放一套“低保政策、制度合订本”,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
2、狠抓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低保管理机构。我区按照上级要求在2004年建立了副科级建制的低保局,配备低保专职人员3名,同时在各街道、乡和社区、村都设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民主评议小组,配备了专(兼)职低保工作人员,确保全区的低保工作有机构领事、有人想事。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每年对全区低保工作队伍进行一次系统的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有力保障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3、强化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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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加快城乡低保统筹的步伐,加大对农村低保的资金投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二是尽快突破“家庭收入核准难”的难点,在正式推行上海模式“家庭收入比对系统”之前,可以出台“允许民政部门由于社会救助的需要,向房产、工商、税务、劳动等部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政策,赋予民政部门真正的“权利”,保障民政部门工作的合理合法性。三是为了不冲击现有低保政策,建议市委、市政府用文件明确“79参战人员”的救助条件、救助方式和救助渠道,或者尽快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将“79参战人员”的救助纳入到临时救助。四是加大对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的投入,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明确基层低保工作经费,改善基层硬件条件。
低保工作与困难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区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