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的培育1330

论法治精神的培育班级:1330

成员:胡文婧13041101001王苏欣13041101002朱安琪13041101003余含13041101004韩蓉伟13041101005吴桐13041101006拉巴卓玛13041101007分工:小组讨论–全体成员ppt制作–胡文婧组长–王苏欣

以下内容按照问题讨论顺序整理第一部分古代中国的法治负责人:韩蓉伟13041101005一、奴隶制社会的主要法律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此外,注意郑国铸刑书;竹刑。

二、封建社会的主要法律

(一)战国时期-魏国李悝编纂的《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最系统的封建法典

(二)秦朝-《睡虎地秦墓竹简》

(三)汉朝-约法三章的原始意义;九章律

(四)宋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刷的法典

(五)明《大明律》改篇目为7篇

(六)清《大清律例》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一)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体现平等、平均的思想

(二)清末(1840-1912年)钦定宪法大纲

从上可以看出尽管从战国时期已有了法律,但是在普遍认识上的古代中国是没有法治意识的。灌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指出:中国古代社会是身份社会;中国古代法律是伦理法律.梁治平先生认为,正是这两方面的结合构成了中国古代法的真精神.特别是在经历了八十年代那场人治与法治的大讨论后,绝大多数人认为,历史上的中国根本不存在法治意识.在中国的封建时代,就其实质而言,存在的应当的是辅之以法的人治换言之,封建时代的中国是人治观念盛行的社会.由于传统人治观念是一种历史的积淀,它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在现实生活中也总是顽强地表现自己,这就使得我们的法治意识的确立与培养面临众多的困难与阻碍.可以这样说,人治观念不破,法治意识不兴。众所周知,古代中国是小农经济社会,按照最高统治者个人意志决定和实施国家的大政方针的管理国家的方法和制度。人治从来不是一般地讲人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而是表示一个或儿个最高掌权者具有决定或改变国家命运的权力和作用.中国传统人治观念,就其性质和体系而言,是自然经济条件下,小农经济结构、专制政治制度、儒家伦理思想共同作用的产物,它所派生出来的权力拜物教、清官主义、人情主义、等级观念等旧的传统观念,对于现代法治意识的形成起着巨大的阻碍作用。在古代中国的人治社会中,价植被安上了等序的坐标,不同等级的人在社会中处于不同的位五,有不同的价值。正是基于这种价值观,尧、舜成为君王的楷模,文死谏、武死战

成为文臣武将的座右铭.既然价值观中注入了等级秋序的内涵,法的价值也就变得苍白无力.而承认法的存在和价值,正是形成法治意识的哲学基拙.法是国家制定的一种规则,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法的价值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总的说,它是人类社会的一种高功率的调整器。作为秩序和正义的综合体,法比任何个人的统治更具有连续性和确定性,它的优越性和作用是任何人治都无法比拟的.进步的人们总是崇尚法律至上,提出: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因此,古代封建君主专制的制度下的中国并没有法治观念。

第二部分当代中国法治精神培育现状的思考负责人:王苏欣13041101002

法治与人治相反,它不是封建社会统治者为所欲为说一不二甚至鱼肉百姓的行为,法治给我感觉更多的是较旧社会多了一些平等,将正义司法化,则更趋近公平,十分有利于社会稳定。法治精神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标志。在我看来,它其实就是要让人们明白,我们生活在社会中,要遵守一定的规则,不能为所欲为,而这个规则,最严格也最温柔。严就严在,你触犯了法律,就一定要付出一定代价,温柔之处则在于,它密切约束了在违法犯罪边沿徘徊的那一少部分人,对于大部分公民,它不会粗暴的对待。

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的基本精神,是建设法治国家的灵魂和神经,它支配着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进行的法律性制度,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它法治精神是现代文明社会对民众的基本要求,是体现国民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当下我国民族法治精神的缺失却是不争的事实。前些日子的李天一案、宁夏灭门惨案、广西一警察疑因米粉店不卖奶茶射杀怀孕女老板案,复旦大学案……一桩桩一件件无不刺痛了我们的心,法治精神的缺失伤害的不仅仅是一个家庭,更是整个社会。我们对社会秩序感到恐慌,法治的效力收到怀疑。我们习惯用道德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同时也用来衡量他人,如果在道德的绑架下忽视了法律,那么,每一个人都将是受害者。

从小了看,培育法治精神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懂法用法,避免我们在生活中遭受到各种各样的损失。从大了看,法律呵护我们的自由,我们便拥护法律的威严,国家秩序变得井井有条。每个人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法定权利,将坚守法治作为生活的底线原则,逐步把尊崇法治作为一种精神信仰和思维定势,并转化为一种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建国以来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以及我国法治精神的发展现状,决定了弘扬和培育法治精神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法治精神离不开法治实践,既是对法治实践的反映,也是法治实践的产物。积极弘扬法治精神,指导和推动法治实践,进而促进本国法治精神的生成。

法治精神的培育在当代社会尤为重要,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我法治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正在形成,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逐步增强,但社会主义精神尚未普遍建立起来,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的法治精神还不成熟,严重阻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我们的先辈,在没有普遍较高的法律知识储备时,也曾享受过安逸平凡的生活,可是在今天,人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各种矛盾日益突出,社会秩序的稳定受到了威胁。法律正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好工具,法治精神的培育重要性凸显出来。法治精神的缺失曾经困扰那些在立法时权利被肆意侵犯的国民,也困扰在现实生活中权利屡屡被侵犯而无可奈何的我们。培养我们的法治精神,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现代文明的要求。我们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纪守法、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这也是当代法治精神培育对我们每个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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