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总结

2013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第二十三次全省民政会议和第十二次全市民政会议精神,按照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和总体要求,通过强化措施、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各项工作取得全面进步,促进了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强化工作措施,民生工程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萍府字〔2012〕41号),今年,我县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70元调整为42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90调整为220元。据统计,1-11月份,全县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7723人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907.76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240.6元;今年1-12月份,全县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19718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1497.79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125.12元。二是五保供养工作。我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354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087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267人。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年294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2640元的提标要求,1-12月份,全县共发放五保金390.1万元,发放敬老院工作人员工作补贴14.66万元。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截止11月份,全县共救助城市患病困难群众41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15.5万元。其中救助低保户39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9.4万元。救助边缘户2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1万元,占当年全县医疗救助资金总量的13%;救助农村患病困难群众2428人次,发放救助金额347.4万元。其中救助低保户、五保户236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16.5万元。救助边缘户6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0.9万元,占当年全县医疗救助资金总量的10%。四是临时救助工作。为认真做好临时救助工作,我县按照《xx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试行办法》,坚持“救急、救难”的原则,明确了临时救助的范围和救助标准,规范和简便了临时救助程序,至10月份,全县共救助困难群众196户次,发放临时救助款18.9万元。五是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我县共有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271人,其中城镇户口老职工144人,农业户口老职工127人。今年,我县按要求对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进行了提标,属城镇户口的月人均达到285元,农业户口的月人均达到245元,目前,已发放1-12月份精简退职资金87.1万元。六是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要求,县财政足额安排了社会救助配套资金349.4万元(含工作经费2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配套资金83万元,农村低保配套资金132万元,农村五保配套资金34.5万元,城市医疗救助配套资金16万元,农村医疗救助配套资金45万元,临时救助配套资金5.6万元,精简退职配套资金13.3万元,工作经费20万元。

(二)完善工作机制,救灾减灾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完善救灾应急机制。重点做好了灾情信息队伍建设xx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设了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添置了救灾物资,加强了救灾物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履行报灾、核灾、救灾责任的能力。二是及时开展了自然灾害救助。今年2月份,开展了春荒灾民生活调查工作,发放春荒灾民资金90万元;做好了干旱灾害救助工作,及时准确评估和报送了今年夏季发生的干旱灾害,落实了自然灾害的救灾应急措施,及时下拨了干旱灾害资金200万元,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自然灾害县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按照上年度财政收入的4‰要求,县级财政配套自然灾害资金248万元。三是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5月12日,与县应急办、气象局等单位在县一支枪广场,联合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市民减灾、救灾意识;开展了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宣传活动,创建了省级综合减灾防灾示范社区。四是有序开展了倒房户恢复重建工作。开展了倒房户恢复重建核查,建立了倒房户台账,目前倒房户建房开工率达100%,倒房户恢复重建资金预计年底拨付到位。五是积极做好慈善捐赠接收工作。积极组织实施“慈善一日捐”工作,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慈善一日捐”实施方案,预计12月上旬可全面完成“慈善一日捐”工作,预计今年可接收捐赠资金12万元左右。做好了依恋企业集团捐赠资金发放工作,继续资助莲花中学贫困学生50名,每人发放助学资金2000元;做好了慈善助学工作,为我县特殊学校、县城北小学发放助学资金各1万元。

(三)注重工作实效,优抚安置成效达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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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孤残儿童救助工作。我县共有孤儿154人,其中城镇福利机构抚养孤儿1人,城镇散居孤儿10人,农村散居孤儿143人。今年以来,我城镇福利机构孤儿抚养每人每月11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00元的标准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到目前底共发放孤儿资金约130万元。二是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程序。今年以来,我县办理结婚登记1751对,补办补发结婚登记254对,办理离婚登记259对,共免除工本费2.04万元,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起。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添置电脑、身份证读卡器等设备,加强了婚姻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了服务水平,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进一步规范了城乡居民遗体免费火化工作,到11月底共免费火化遗体248具,同比2012年多火化遗体40具,增长率达19%,县财政落实免费火化资金约18.6万元。加强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争取到骨灰堂建设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9万元;认真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救助管理,进一步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尤其是街面、社区主动救助保护力度。三是推进区划地名边界管理。积极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开展了对xx县、茶陵、安福、芦溪和湘东等邻县进行了为期5天的年度检查,完成了7条边界线路的巡防检查工作;完成了地名规划和设置工作,全面完成13个乡镇政府地名规划设置和157个行政村的村级地名设标工作,完善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建立区划地名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完成了乡镇勘界工作,全县13个乡镇24条边界线和270.65公里的行政区域描图勘定工作全部结束,共埋设边界线界桩42个,并及时将成果图表上交到了省、市民政部门。

(七)突出工作重点,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

一是抓好民政项目建设。继续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今年向上级争取荷塘、升坊等敬老院建设资金120万元,建设完成后预计可增加了老人床位90个;启动了琴亭镇敬老院建设项目,目前,琴亭镇敬老院建设项目已征地20亩,现进入土地平整及三通建设阶段,规划图纸正在设计中;增加了儿童福利院建设规模,儿童福利院由4层改为6层,增加建设面积达1000平方米。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现已进入装修阶段,预计明年上半年可全面竣工并可搬入使用;启动了光荣院改扩建项目,今年我县又争取到光荣院改扩建项目建设资金200万。目前该项目已做好前期工作,预计年底可动工。同时,我县工疗站扩建项目、救灾仓库建设项目、救助站建设项目都已全面完工并搬入使用。二是夯实民政基层基础。积极组织全县民政所所长参加了市局举办的全市民政所长业务培训班,较好地提高了基层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了服务能力;积极落实基层民政机构工作经费,根据国发办〔2012〕45号、赣发〔2012〕16号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我省乡镇(街办)民政机构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请示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落实基层民政机构工作经费。开展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省财大社会工作硕士生在我我县举办了社会工作人员培训班,开展社会工作实践活动,推动我县社会工作发展,形成了高校社工与本土人才积极互动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稳步开展了“千名干部结穷亲、万户家庭奔小康”、“学转强促”、学习甘祖昌和龚全珍精神活动,成立了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工作组,出台了《xx县民政局开展“千名干部结穷亲、万户家庭奔小康”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xx县民政局开展“学先进、转作风、强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活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严肃整治机关作风漂浮、工作不深入,资金发放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确保了各项民生政策全面落实;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度》、《廉政从政行为规范》、《党组和局班子议事制度》等20多项规章制度,规范人、财、物管理权限,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防范控制。规范行政审批权,对社会组织管理、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低保对象审批等部门,制定和公开工作流程,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防控。五是开展了民政专项资金检查。按照省市民政专项资金检查要求,我局采取“听、看、查、访”的方式派出2个检查组对13个乡镇的民政专项资金进出检查,及时摸清和掌握了乡镇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民政资金管理、使用范围和发放程序,确保了各项民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真正发挥了民政资金扶贫济困、为民所用的作用。同时,做好了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干部共在《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和《江西民政》等新闻媒体发表民政工作信息、调研文章20多篇。为全县民政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为广大群众了解民政、支持民政工作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