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一、半年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和救灾救济工作

1、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应保尽保”。通过建立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加强对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使我区低保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低保政策和相关工作程序,认真落实低保工作各项规定,做好“应保尽保”下的动态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冒”。截至2012年6月,我区共有城乡居民低保对象3142户6607人,共发放低保金868.9647万元,其中城市1560户,3176人,月人均发放250.26元,1-6月共发放525.6384万元;农村1582户,3431人,月人均发放179.89元,1-6月共发放408.93480万元(含物价补贴)。

2、继续开展城乡低保复评工作。为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我局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通过区、镇(街)、村(居)三级对已享受城乡低保的人员进行复评,2012年1-6月对194户501人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予以注销,将91户,183人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畴(其中城市新增45户74人,注销132户306人,复评注销41人;农村新增46户109人,注销62户124人,复评注销30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保障了我区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使我区城乡救助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3、及时落实农村五保对象的补助政策。我区于2010年7月份出台了《xx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意见》,从2011年3月起,辖区内的56名农村五保对象的月生活补助金由原来的标准30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至2012年6月底,共发放农村五保对象生活补助金12.1705万元。

4、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更加完善。为使我区城乡低保困难群众的就医得到切实有效的帮助,我局对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实行了医疗救助,由区财政统一资助低保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医疗救助。我区城市、农村居民低保对象从2007年7月1日起全部纳入医疗援助范围,至2012年6月,全区共有2350人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畴,为41人解决了部分医疗资金,金额达5.9万元,受到广大困难群众的欢迎。

5、加快全区低保家庭信息化管理步伐。2012年我局结合复评工作对全区低保家庭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完成低保家庭信息电脑录入工作。同时,我局对低保档案实行分街镇分社区管理,并为新增低保人员档案制作了内容详实的封面资料,提高了低保档案的利用率,进一步为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6、继续做好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工作。根据《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09〕201号)精神,今年以来,我局继续与区残联密切配合,共同审核、发放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金。对低保对象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在原有低保补助的基础上,按城区每人每月50元、农村每人每月30元增发低保金;对家庭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按城区每人每月50元、农村每人每月30元发放困难补助金;对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按城区每人每月50元、农村每人每月30元发放生活补助金。至2012年6月,我区共有453人纳入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范畴,其中享受城市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263人,农村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190人。今年1-6月份共发放各类补助金11.93万元。

7、进一步推进为民办实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今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12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把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前期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工作稳步推进,为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打下好基础。①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为确保全面完成xx区2012年新建4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2012年1月30日,我局向宋仟根调研员专文请示,请求以区政府义召开xx区2012年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并提交了会议方案。2012年2月10日,宋仟根调研员主持召开了xx区2012年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工作部署会,13个街、镇分管领导、民政办负责人及我局有关工作人员参会。会议明确了我区今年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任务、建设要求和建设方式,并制发了《xx区各街镇2012年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计划安排与责任分工表》。会议要求各相关街、镇民政办、各项目社区按要求落实责任,加快48个新站点的规划、建设力度,做好站点软件资料收集准备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新站点建设任务并开业运营,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2012年5月22日下午,xx区民政局在局会议室召开2012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区下一阶段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关街、镇分管领导汇报了今年新建站点建设进展情况及已设立站点工作开展情况。②确定48个项目社区。我局于5月确定了48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社区,我局已组织人员对各项目社区的建站选址逐一进行实地查看,经查看,各项目社区的选址基本符合建站要求。我局已将《2012年xx区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目标责任分解一览表》发至各相关街、镇民政办,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任务和完成时限。③迅速下拨建设经费。目前省、市建设补助经费已全部下拨到各项目社区,区级配套经费也已准备就绪。我局要求各街、镇民政办要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各项目社区要尽快开工建设,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确保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服务站建设任务,同时按规定准备好迎检软件资料,10月份迎接省、市民政、老龄部门组织的验收和绩效考评。④加强已设立站点管理。在做好新站点建设工作的同时,我局注重规范、完善已设立的2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要求已设立的站点务必要保证正常运营,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良性运作,增加服务内容和项目,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确保工作运转正常、服务落实到位、服务队伍健全、服务网络完善。同时加快社会化、信息化运作,重点做好结合站内活动开展日常老年教育和老年远程网络教育、在站内上墙公布区民政局监督电话:83135620、深入开展服务对象(60岁以上老年人)调查摸底工作,调查内容包含老年人基本情况、有何服务需求、老年人能力评估(身体自理能力、日常生活能力、志愿服务的意愿和能力等)。⑤做好政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我局聘请8名居家养老服务护理员,每周六天上门为26名70岁以上的独居、孤寡老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根据每位老人的不同需求,每天为他们提供洗晒衣被、买米买菜、打扫卫生、陪同就诊等相关居家养老服务,深受服务对象欢迎和称赞。

8、精心组织,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困户的节日慰问工作。春节前夕,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队走访慰问特困户、老干部、困难教师等25名,每名发放慰问金1000元,共发放慰问金2.5万元;为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发放过节费每户200元,共计发放3803户,76.06万元;发放中央、市、区两级春节过节费共计565.4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户3434户、每户800元,农村低保户3447户、每户700元,农村五保户55户、每户700元,重点优抚对象493户、每户860元,五老人员37户,每户860元;走访慰问我区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五老人员31户,每户500元,共计慰问1.55万元;安排发放冬春生活困难群众救济款10万元,共救济334户;市慈善总会慰问我区低保户、困难户及低保边缘户50户,每户发放过节费200元,共发放1万元,并准备了50多份的猪肉,每份5斤,总价值近4000元;区慈善总会慰问了11户,每户发放300元过节费,共发放3300元。

同时,我局向13个街、镇生活困难群众发放永辉超市爱心购物券700份,每份价值1000元,慰问700户特困户,总价值70万元;此外还安排3万元资金用于救助有特殊困难、急需临时救济的生活困难群众。

9、做好临时困难群众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2012年上半年我局通过招投标采购棉胎、棉被各400床做为救灾储备物资,并向各镇、街发放400床棉胎、棉被及拨付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

(二)深入开展城市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1、配合区人大做好社区建设专题调研。今年3月28日-4月11日,xx区人大成立了课题组,对我区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局主要领导与社区办全程参与,配合区人大分别到仓前、对湖等八个街道以及建新镇实地察看了75个社区,下发了《社区建设情况调查卷》,并与街镇领导及89个社区主干进行座谈,听取有关汇报。我局认真归纳、总结和分析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并尝试性地提出相应的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区政府,为区委区政府推进我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科学和民主的决策依据。

2、做好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材料报送和无物业小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区创建工作统一安排,社区办认真做好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软件材料报送工作。同时,根据杨新坚区长指示,今年我区拟重点整治30个无物业小区,由区房管局与我局各牵头整治15个。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2012年6月5日下午,我局召集各街镇、社区召开无物业小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下发《2012年xx区无物业小区整治工作各阶段进度与标准》,有效指导社区做好无物业小区整治,同时积极为整治工作争取经费。

3、做好社区服务协管员常态管理工作。2012年上半年,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意我区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新招收社区服务协管员32名。截至6月,新招收的32名社区服务协管员已全部到岗。目前,我区557名在职社区服务协管员已纳入区社区办常态管理中,全区在职协管员半年度考核正由社区办牵头进行。

4、做好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申请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闽民建【2011】85)《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2年4月金山街道水都社区、盖山镇华彩社区共获得省委组织部60万元党费资金作为社区综合服务站补助经费,用于推进我区社区综合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区综合服务水平。

5、完成新建社区干部招聘工作。根据中共xx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工作的意见》(榕委办发[2007]8号)精神,我区2012年社区居委会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于今年3月展开。经过统一笔试和面试,共招聘了20名社区委员。目前,这批新招社区干部已经充实到新成立的社区以及一些人员缺编的老社区。本次招聘入选的20名社区干部中本科生5名(其中拥有学士学位3名),其余均为大专生。通过公开招聘大大提高了我区社区干部的素质,使更多优秀的大学生加入到社区工作者行列中。

(三)认真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抚恤、定补、优待金。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时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补助标准,2012年上半年共发放抚恤、定补经费222.2129万元。

2、进一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等政策的落实水平。我区现有377位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享受“三重”医疗补助,2012年上半年共发放门诊医疗补助和住院医疗补助13.6846万元;做好优抚对象、“五老”人员临时困难补助工作,2011年上半年共发放临时困难补助1.755万元。

3、认真贯彻《军人优待抚恤条例》,进一步落实抚恤政策,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区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3%,其中一级因公残疾军人抚恤标准为32908元,参战退役人员抚恤标准为350元/月,比省定标准高20元,老复员军人抚恤标准为865元/月,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抚恤标准为47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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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认真贯彻《军人优待抚恤条例》,进一步落实抚恤政策,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推动优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保证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定补、优待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继续拓宽医疗援助对象的覆盖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援助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力度,继续做好2012年退伍士兵接收工作,关心支持驻区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重大节日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驻军单位活动,在2012年8月前做好“八一”建军节慰问工作。

(五)加强专项行政事务管理。依法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加强婚姻登记窗口建设,切实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婚姻登记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办理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认真贯彻落实《收养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范收养行为,切实保护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殡葬改革,确保全区火化率达100%。认真做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项工作。办好福利企业,努力完成各项生产指标,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做好残疾人再就业安置等项工作。

(六)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忠于职守的干部职工队伍。加大力度做好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完成绩效考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促进民政系统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公仆意识。鼓励民政干部多下基层、广开言路,认真听取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把综治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民政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民政干部队伍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