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供大家参阅。

xxxx年,全县的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以“改善民生、推进民主、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服务社会”为根本着力点和落脚点,抓重点、出亮点、树品牌,大力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体系建设,切实发挥了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助推建设平安xxxx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xxxx年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从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出发,着力构建以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为主体,以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养老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城乡困难群体构筑了一道安全的基本生活保障线。

1、城市低保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管理,规范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2〕45号)文件精神,建立规范有序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完善救助对象“申报、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和“三榜公示”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年,清理清退274户524人,新增审批215户3xxxx人。xxxx年为6316户10799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3150.2万元。二是补助标准明显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在xxxx3年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36元,补助标准明显提高。

2、农村低保管理规范发展一是巩固规范成果,交流管理经验。我县积极探索推行的“一推、一查、两评、两审、四公示”工作经验,得到了国务院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督查组和省民政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二是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在严格执行“一推、一查、两评、两审、四公示”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低保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按标施保工作措施。全年落实a类人员3897户4660人、b类人员79745户101433人、c类人员5744户6648人。全年为89386户112741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1.46亿元。三是及时提高补助标准。在xxxx3年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16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四是认真开展阳光低保专项清理行动。在全县开展阳光低保专项清理行动,共清理清退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人员8394户9882人,及时纠正“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不良现象。五是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组成3个督查组,分别对23个乡(镇、街道)的阳光低保专项清理进行了督查,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3、城乡医疗救助成效凸显。充分整合资源,积极采取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了申请申报审批程序。截止11月,“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困难群众1565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14.71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762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73.14万元。同时,资助五保户、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农村老党员9967人,每人按90元标准代缴xxxx年农村合作参合金89.7万元;资助农村低保对象11274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789.18万元;资助城市低保对象10799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金75.59万元。为3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施手术医疗救助1.33万元。为1名白血病患儿实施医疗手术救助1.24万元。

4、五保供养稳步实施,敬老院建设有效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截止目前,将符合条件的5254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畴,其中:在院集中供养810人,社会分散供养4444人,院内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64元,分散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04元,全年支出五保供养资金共计714万元,集中供养率达15.4%。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88人,信息录入了全国养老机构基本信息数据库。同时,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切实加强在建、新建、改扩建5个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建设。在建大桥乡敬老院,新建雨碌乡、矿山镇敬老院,改扩建金钟镇、新街乡敬老院等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5、临时救助工作成效明显。为确保全县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截止11月,下拨23个乡(镇、街道)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40万元。局机关牢记为民宗旨,办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581人,发放临时救助金共计431.85万元,其中: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1383人,发放救助金318.75万元,困难群众火化遗体救助xxxx8人,发放临时救助金50.5万元,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了临时困难和问题。

6、救助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不断拓展救助空间,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使救助工作知晓面进一步扩大,切实加强了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流浪儿童、危重病人、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全年救助外来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流浪精神病人共计306人,发放救助金4.2万元,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7、专项救助有序开展。不断加强孤儿救助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相关政策,将全县xxxx7名孤儿纳入最低养育标准保障范畴,每月人均保障标准721.25元,全年发放基本生活养育金共计170.56万元。全县为民政收养的10名孤残儿童发放生活救助金13.08万元。经调查统计,全县有实事无人抚养儿童630人,生活救助即将实施,信息数据库录入工作已完成。

(二)救灾救济工作成效明显,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抗震救灾扎实有效,救灾物资保障有力。xxxx年8月3日16时30分,昭通鲁甸发生6.5级地震,震中距xxxx纸厂乡仅17公里,导致xxxx县纸厂、迤车镇、马路等14个乡(镇、街道)受灾,其中5个乡(镇)受灾严重。地震灾害共造成12人死亡,28622间房屋严重倒损,交通、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教育、科技、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遭到严重损坏,并引发了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此次地震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9161.3万元。

面对“8.03”地震严重灾情,民政局及时成立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全体干部职工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坚持、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截止11月,全县已发放帐篷4864顶,棉内胆1089床、彩条布xxxx81件,棉被27572床,折叠床5620张,单衣27125(套),防寒衣4040件、棉大衣4000件、睡袋1880条、毛毯1300床、毛巾1440条、简易厕所43个、炊具1000套、燃气灶10套、大米415.8吨,食用油3142桶,矿泉水、饮料、牛奶26109件,干粮、方便面8306件,糕点饼干547件、月饼211700个、电视机40台,枕头、被套、雨衣等其他物资6164个(台、床、双),目前,全县已搭建救灾活动板房647间23422平方米,发放紧急安置转移灾民救助资金37339人,9334750元;发放过渡期安置灾民救助资金24397人,3293.595万元。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为抗震救灾做出了贡献。

二是其他自然灾害救助得到妥善解决。xxxx年以来,我县境内遭受了严重的旱灾、雪灾、风雹等自然灾害的袭击。导致全县23个乡(镇、街道)275个村(居)委会1449个村(居)民小组16.29万户57.02万人不同程度受灾。截止11月,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75.44万亩,成灾32.92万亩,绝收10.12万亩。倒塌房屋29户58间,一般损坏936户2790间。因灾死亡3人,死亡山羊539只。水利设施、村组公路等损毁严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9665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0373.62万元。截止11月,发生民房火灾147起,致使156户546人受灾,烧毁房屋708间,损坏24间,烧死牛、猪、羊等牲畜76头(只),家电、粮食、房屋等财产被烧毁,因火灾死亡人口3人,造成经济损失418万元。截止11月,因自然灾害造成各种经济损失共计40083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0373.62万元。

针对其他自然灾害的实际,全面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自然灾害防范、应急处理、灾后重建、资金保障等工作机制,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解决。截止11月,下拨23个乡(镇、街道)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40万元,安排救灾救济粮食95.17万公斤(玉米78万公斤、大米17.18万公斤),安排救灾棉被11800床,救助火灾户xxxx8户,发放救助资金50.5万元。截止,共帮助了3.1万户7.6万人解决了因灾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巩固国防建设基础

1.双拥创建结硕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双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党政军和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双拥”活动。一是认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6467人(户)次、驻会部队官兵624人次,发放慰问金共52.93万元;二是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师生及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到龙潭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墓,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三是认真开展首个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xxxx县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方案》,于9月30日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烈属代表、驻会部队官兵代表、学校师生代表共xxxx余人分别在龙潭烈士陵园、水城扩红台隆重举行公祭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崇敬烈士、尊重烈属的浓厚氛围。同时对全县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5366人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26.83万元,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四是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成效明显,帮助78名困难优抚对象解决医疗救助金34.8万元;五是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及时抢救保护。投资66.75万元,完成49座散葬烈士墓、3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六是及时换发新证。及时为339名残疾军人、54名烈士亲属焕发了新证。xxxx年,由于双拥工作成绩突出,xxxx县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云南省军区授予“双拥先进县”荣誉称号。

2.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严格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xxxx年,为8xxxx名义务兵家庭兑现优待金260.8万元,为355名残疾军人发放残疾抚恤金和各项生活待454.47万元,为356名在乡复员军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费2xxxx.1万元,为844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费379.5万元,为66名“三属”发放定期抚恤金和各项生活待遇60.18万元,为1746名“两参”人员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费726.9万元,为xxxx名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费132.42万元,为24名老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费3.74万元,为124名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费8.93万元,为15名下岗失业残疾军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费26.35万元,帮助78名困难优抚对象解决医疗救助金34.8万元。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得到全面落实。

3、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接收工作。去冬今春,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共xxxx3名,其中:由县政府安置工作15人(转业士官14人、二等功1人),自主就业的173人,符合条件参加“双考”安置的5人;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安排17名退役士兵参加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30名退役士兵免费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使其提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能力;三是安置法规政策宣传到位。全面向退役士兵讲解了保底安置、双考安置、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确保安置政策和规定公开透明;四是认真组织实绩考核。县安置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对退役士兵的档案实绩作了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向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五是合理设置安置岗位。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下达xxxx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的通知》,设置安置岗位16个,安置比例达80%。截止7月底,安置在中央驻曲单位1人,市属单位1人,县事业单位13人,为5名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67.1万元,全面完成了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军休干部职工两个待遇全面落实。

4、涉军维稳扎实有效,优抚群体基本稳定一是落实信访目标责任,建立长效防控机制。为切实做好涉军群体维稳防控工作,制定下发了《xxxx县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并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措施,防止越级上访;二是实行信访工作零报告制度。重大节日期间,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度,按照上级要求,重点时段坚持了信访工作零报告制度;三是依法维权,解决困难。切实为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解决合理诉求,及时化解了不稳定因素。一年来,组织下岗失业伤残军人召开座谈会5次,帮助他们解决合理诉求,同时发放误工补贴3800元。目前,我县下岗失业伤残军人无一人到省市上访。

(四)基层民主管理明显加强,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村务监督作用明显发挥一是深化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在巩固第五届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二是村务监督作用明显发挥。全县345个行政村均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大对村级财务、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三是认真落实村监委成员工资待遇。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给予全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岗位补贴的通知》,使其待遇工资待遇得到落实。

2、城乡社区建设强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加快。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全面完成金钟、古城、宝云3个街道办12个“村改居”工作。新增设宝云街道“东瑞社区”、古城街道“瑞丰社区”。截止11月底,全县现有城市社区17个,农村社区16个。同时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积极发挥城乡社区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基础作用,着力构建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自愿互助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

(五)社会事务管理依法规范,服务社会能力切实增强

1、区划地名工作积极推进,行政界线勘定顺利进行一是全面完成乡镇行政界线勘定工作。完成10个乡(镇、街道)13条行政区域界线的实地踏勘、协议书签订、附图标绘、资料汇总成果上报工作。二是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全面结束。由我局牵头,完成“会巧线”138500米,“会鲁线”23750米的行政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2、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依法开展一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严格婚姻登记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切实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严格婚姻登记程序,优化服务环境,提高了服务质量。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7323对,补领1506对。办理离婚登记915对,补领48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713份,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二是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加大对收养登记程序的宣传力度,强化对相关情况逐一进行调查取证,保障了登记合格率达100%,全年办理收养登记18人;三是重生行动有效开展。全年为11名唇腭裂患者办理了免费手术康复治疗工作。

3、民间组织管理依法规范,组织龙头作用明显发挥。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切实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登记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全年新增审批社团4个,全县有社团、协会共计97个;新增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全县有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65个,拥有从业人员xxxx人。全面完成96个社团、协会6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年审工作。

4、殡葬管理服务规范提升。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加强了对乡镇、街道殡葬改革的监督和指导,规范了城区丧葬用品市场秩序,提高了文明祭祀水平。积极推行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火化)救助制度,加快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了殡葬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全年火化遗体370具,出售骨灰公墓14座。投资20万元,新建火红乡桥边村二厂村级公墓建设。

5、原小乡大队干部生活补助兑现。全县有农村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共计1211人,全年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263.2万元;全县有原村(办)干部终止聘用后享受生活补助人员1xxxx人,全年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23.6万元;全县有建国前农村老党员6名,全年发放生活补贴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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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维护民政对象切身利益及合法权益出发,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着力解决民政对象反映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体系,准确研究判断和掌握上访动态,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加强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民政工作“为民、务实、清廉、高效”运行;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努力形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风气;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促进工作效能提升;认真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创建县级精神文明单位和平安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