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一季度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市委二届七次全会提出的“12346”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基本要求,突出为民解困这一主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平稳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协调发展,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xx年一季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救灾救济工作
(一)主要灾情。截止20xx年3月31日,干旱造成11个县区143个乡镇1055个村委会299.33万人受灾,101.55万人和87.2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因灾死亡大牲畜4478头。全市秋冬农作物受灾27.65万公顷、成灾21.2万公顷、绝收11.88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12.23万公顷、成灾10.4万公顷、绝收6.72万公顷;经济作物受灾15.4万公顷、成灾10.8万公顷、绝收5.15万公顷。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47亿元。
(二)救灾工作情况。一是及早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及时对抗旱救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县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灾情上报、着力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要求县民政局加强与气象、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抗灾救灾工作机制,改被动救灾为主动预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先后下发县区有关抗旱救灾文件8份,向省民政厅专题上报灾情及请求解决困难请示2份。二是认真查灾核灾,及时上报灾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灾情信息传递渠道的畅通。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灾害损失情况,为抗旱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全力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做好干旱灾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确保群众生活不出问题。督促指导县区派出困难群众生活调查组,深入灾区,深入农户,对群众生活情况认真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摸底排查,把调查工作做细做实,不留死角和盲点。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制定救助措施,分类实施救助,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共安排抗旱救灾资金2140万元。其中:灾民生活救助资金1290万元;烤烟抗旱保苗资金400万元;购置抗旱设备资金450万元。使32.25万人次得到及时救助。县区按照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的原则,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时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上。四是积极开展向旱灾灾区献爱心捐助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向干旱灾区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最大限度地募集社会资金。截止3月31日,共接收抗旱救灾捐赠资金713.04万元,其中:社会捐赠资金550.96万元,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赠资金162.08万元。五是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完善物资发放手续,组织接收调运民政部救灾棉被0床,调拨救灾帐篷50顶,发放救灾棉被180床,毛毯369床,衣服220套,有效保障困难群众衣被困难。六是实施防灾减灾建设工程。督促指导永善、水富两县抓紧实施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上级补助资金170万元),切实防灾减灾能力。
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市低保工作。截至3月底止全市城市低保对象65186户104852人(占非农人口的21.74%),其中:老年人19785人,占低保对象的18.86%;成年人61890人,占低保对象的59.02%;(其中:在职职工1840人,灵活就业21304人,登记失业15808人,未登记失业22938人):未成年人23177人,占低保对象的22.12%;(其中:在校生13241人,其他9936人)。1-3月共支出保障金4472.98万元,人均补差142.2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截至3月止,全市20xx年共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是429700人,占农业人口的8.57%,1-3月累计支出资金7735.05万元,人月平均补助60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1-3月有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享受到城市医疗累计救助824人次,共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04.88万元,人均补助1272.8元。其中:住院累计救助779人次,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03.38万元,人均救助1327.09元。门诊累计救助45人次,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5万元,人均救助333元。1-3月有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45623人(次)享受到农村医疗救助,共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58万元,人均救助100.38元。其中:住院累计救助1365人次,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40万元,人均救助1025元。门诊累计救助44258人次,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18万元,人均救助71.85元。
(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农村五民政局一季度工作总结第2页
保供养条例》,进一步做好全市的五保供养工作。截至3月全市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9945户43985人,其中:分散供养42208人,集中供养1777人,1-3月共支出农村五保经费1398.51万元。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二)认真贯彻优抚各项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军人抚恤条例》和《云南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等相关政策,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文件的通知》(云民优〔〕21号)文件精神,根据提高补助标准和优抚对象人数及时测算预拨下拨各县区优抚事业费3456.8万元,提高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怀。二是积极做好优抚优待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照追烈评残有关规定,20xx年3月30日统计上报评残调残人员32人,其中新评残9人,补发伤残证1人,伤残军人复核15人,调残7人,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15人。整理上报省厅15人追烈材料审批,办理一次性抚恤10人。3月10日组织永善、彝良、盐津三个县10名伤残军人到省假肢矫形中心更换假肢及康复辅助器械。
(三)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预拨军休干部机构人员经费385万元。认真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按照省军休中心要求积极开展“云岭老战士爱心水车”捐款活动,及时组织军休干部捐款17720元,积极参加全省军休干部书画展等文体活动,对军休干部人员机构管理信息进行军休系统录入,努力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一)社会福利工作。一是根据省厅“十二五”养老发展规划要求,编制了××市养老发展规划;二是按时申报了养老“爱心护理工程”建设项目——××市养老福利中心;三是积极抓好“篮天计划”××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现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计划6月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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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是认真抓好民族宗教、信访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在全力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全市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应有贡献。强化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落实信访工的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调处工作,切实做到了来信必复,来访必接,1季度共办理来信38件,接待来访134人次。大力加强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六是认真稳步推进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启动了部门绩效考核和公务人员效考核的相关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把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与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公布办事指南,承诺办理事项,机关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七是认真抓好督查督办和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政务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