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计划
**县民政局**年民政工作要点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民政“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扎实做好全年的民政工作,为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意义重大。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要求
全县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根据省、市、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部署和要求,把握稳中求进的主基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力创新社会管理,着力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不断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抓出一批亮点、突出一批重点、攻克一批难点,为推动我县民政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县“三大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年亮点工作
(一)加强县救助管理站建设,县救助管理站创建国家级三级救助管理站。
(二)加强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乐安敬老院创建省级三星级农村敬老院,凉水敬老院创建省级二星级农村敬老院。
(三)加强双拥创建工作,**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
(四)加强农村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孔溪乡三盘村创建国家级农村减灾示范社区。
(五)加强养老服务建设,木鱼镇石牛社区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
(六)加强党建工作,县局机关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
三、**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惠民救助体系建设。一是加大《十大救助制度》的宣传力度。各乡(镇)、村(居)、社要积极开展《十大救助制度》的宣传工作,利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张贴制度内容、救助标准等,让老百姓充分知晓、明白政策,按政策规定享受救助,使惠民救助制度真正解决困难群众的疾苦。二是加大《十大救助制度》的实施力度。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十大救助制度”办理流程规范操作,严格审批程序,严把救助关。要认真做好救助对象的资格审查、资料审核,切实推行县、乡联网审批,实施网上救助。同时,在边远乡、村设立救助代办点、代办站等救助网点,进一步给群众提供方便,为群众办实事。三是加大救助渠道拓展力度,实行“阳光救助”。在搞好常规救助的同时,认真开展基层调研,对全县特困户、五保户、三孤人员、残疾人、重度精神病人等弱势困难群体进行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救助。各类救助情况,要全面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城乡低保救助体系建设。认真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指导乡镇落实低保申请、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上报、动态管理制度,低保人员参加公益性义务劳动制度和低保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低保人员再就业渐退机制。按期完成全年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做到保障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定期检查全县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规范银行直发操作流程,城乡低保管理实现规范化。全县城市低保对象月均补差达到195元(不含转非移民低保户),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达到95元。城乡低保、五保参合参保达100%。
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政策审核医疗救助二次报帐,符合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一个自然年度内所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自付医疗费用,按55%的标准给予救助;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基础工作,启动县级定点医院“一站式”报帐服务。
供养人员救助体系建设。加强“五保”、“孤儿”供养工作。进一步落实分散供养“五保”、“孤儿”监护人,签订监护人责任书,将监护责任细化落实到人头。按照民政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指导敬老院做好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相关工作,全面提高供养人员生活标准,提升敬老院供养工作水平。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0%,“五保”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390元/人/月,散居供养标准提高到260元/人/月。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系建设。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认真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排查,发现一起,救助一起。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以及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施救,依法救助,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求助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县救助站要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宣传,采用定点和流动方式,在县城和较大的集镇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街面、主要路段无流浪乞讨人员现象,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县城和“4a”级旅游城市成果。
(二)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1、结合“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加大防灾减灾避灾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做好防灾减灾日应急演练,提高人民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能力。完成民政系统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体系平台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应急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完成50名灾害信息员培训任务。
2、做好冬令、春荒灾害核查和救济工作。制定冬令、春荒灾害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受灾农户灾害情况的调查核实和统计上报,及时启动灾害救助,实行救灾资金网上直报,迅速将救灾粮、款、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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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实行“平时督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的民政工作考评办法。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乡(镇)民政办要按照年初目标任务,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年终目标考核采取“平时督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的办法,对各乡“镇”民政工作进行考核。
(二)实行局领导联系乡镇、股室包片、责任到人的民政工作责任制。按照调整后局领导的分管工作,每个局领导分别联系片区乡(镇),8个股室各包干1个片区。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各项民政工作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落实专人,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民政任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逗硬奖惩。**年民政工作任务繁重,各乡(镇)要把民政工作纳入全年目标工作管理,加强领导,落实专门的民政工作人员,全面推进全年各项民政工作。县局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各股室、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严格做到逗硬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