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这一年,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将更加深入、创新社会管理更加紧迫、对台交流先行先试任务更加繁重、民政工作受惠覆盖面更加拓展、民政能力建设更加迫切、转变作风要求更加严格。我们既要立足当前、固本强基,更要着眼长远、创新作为。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跨岛发展战略部署,突出“大局、创新、效能”三个重点,坚持“五抓五促”,忠实履行职责,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现代服务型民政,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抓民生促普惠,完善社会救助和养老体系。突出养老和低保两个重点,抓好民生保障。一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低保受理审批程序,新建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高标准做好迎接部、省检查的准备。推进低保信息化管理,在街镇逐步设立低保申请受理窗口。做好医疗救助工作,上半年实现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做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落实非本市户籍救助对象的救助政策;做好特殊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加强老区扶建力度,提高革命五老定补水平。加强救助能力建设,抓好街头巡查救助,切实加强社会机构、家庭散居孤儿的收养工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年内要推动岛外第二救助管理站的建设。二要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积极解决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看病难”问题,协调解决养老机构规划用地问题。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力争日间照料服务覆盖65%城市社区。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运作模式,年内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4张。推动高龄老人津贴和生活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基本覆盖,探索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老年护理保险等制度。年内规划建设市园山养老院,年底完成同安和翔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力争投入运营。三要提升减灾救灾能力。修订《**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助保障预案》,完善灾害救助预案体系建设;做好新一轮农村住房统一保险和市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和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避灾点管理,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和救灾预备金制度,第一季度完成全市基层灾害信息员培训。四要推动慈善事业进步。指导慈善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捐赠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开展“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推动爱心(慈善)超市建设,扩大慈善捐赠和服务网络;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增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能。加大对福利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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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抓专项促优化,提高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质量。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优化专项工作。一要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地名法制和地名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我市“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市”创建水平。提高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成效,组织开展2013-2017年县乡(区镇)界线联检工作,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完善市、区两级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组织地名数据库楼门牌数据核查、预编楼门牌号及社区地名档案建设工作。启动地名文化遗产鉴定与保护工作,探索厦台地名文化研究与交流合作。二要优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上半年开通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国内婚姻登记力争年底实现网上预约。发挥“厦门市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的服务作用。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推行人性化服务和标准化颁证,保持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100%。湖里、思明、海沧3个区年内婚姻登记要达到民政部3a级标准,集美、同安、翔安3个区明年前要达标。三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加强公墓管理,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乱埋乱葬现象。抓好殡葬标准化建设,指导厦门殡仪馆福泽园推行殡仪馆“一站式”服务。上半年完成大生里殡仪馆搬迁。推进厦门殡仪馆福泽园二期建设。继续推行火葬,保持尸体火化率、骨灰寄存率100%,倡导海葬、树葬等生态殡葬新风尚。
四、抓双拥促融合,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推进军地融合发展是新时期双拥工作重点。一要提升优抚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保障、参加新农保缴费优待和向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等政策,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和抢救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和纪念革命先烈活动。协调做好“启航明天,争当四好少年”活动。做好烈士评审、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等工作,规划立项筹建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二要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举措。贯彻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各项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市场化安置力度,形成以货币化补助、自谋职业为主,符合条件的由政府安排就业的新型安置体制;免费为我市退役士兵提供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三要规范军休服务和军供站建设管理.规范军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健全移交部队、交接对象、接收部门三方协调沟通机制。提高军休管理机构服务水平,落实部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积极支持军休所关工委建设,开展“和谐家园”创建活动。做好军休干部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继续推动莲坂军休所老干部**山庄安置房置换工作;搞好市军供保障大楼硬件建设,落实前场军供站饮用、消防安全给水工程和土地置换的各项工作。完成湖滨南路军休所办场所搬迁。四要创新双拥模式。以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满堂红”为抓手,加大科技、文化、司法和政策拥军力度,为确保能打仗、打胜仗做好支前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双拥进社区”活动,提升基层双拥水平。协调驻厦部队支持地方建设、参与抢险救灾等活动,巩固发展军警民共建平安厦门的大好局面,总结宣传双拥工作的新经验,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
五、抓队伍促效能,塑造干事创业德政惠民形象。打造现代服务型民政,关键在带班子抓队伍强素质,重点在抓作风增效能。一要加强思想引领。通过培训、中心组理论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办好道德讲堂等途径,抓好理论武装、党性党纪教育和廉政道德建设。重点是抓好十八大精神的深入学习,激发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内动力,不断浓厚热爱民政事业的风气。二要加强能力建设。认真搞好调研,推动《**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和《**市殡葬管理办法》立法。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地名和殡仪服务标准化试点,制定殡仪服务规范和led路牌设置规范,力争上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抓好市局门户网站更新升级和各区民政网站建设。完善“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机制,健全社会组织和婚姻登记“一站式”平台,优化服务,提升提速。巩固省厅“千分制”绩效考评成果,全面推开目标管理,民政工作绩效考评要向各区延伸。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和文明行业创建力度。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基层民政协理员、灾害信息员和网格员素质,探索选聘优秀社区负责人进入事业岗位的途径,落实报酬待遇。要通过交流调研成果、督查督办和工作讲评,强化责任、弘扬正气、奖勤罚懒,不断浓厚创先争优的风气。三要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民政部“十七条措施”和局党组制定的“二十一条细则”。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挂钩帮扶困难群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政风行风和群众评议工作。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检查监督,指导局直属单位加强经费管理,切实提高经费使用透明度。加强宣传信息工作,量化年度新闻报道任务指标,多视角展示民政风采,全方位宣扬“孺子牛”精神,不断强化德政惠民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