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当前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重要进展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里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小金库”的存在,使政府非税收入中很大一部分被非法转移,不仅导致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调控能力,影响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出发,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

(二)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大举措。小金库”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一些部门和单位将相关收入转移藏匿其中,已成为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的腐败现象,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是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求,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契机,抓紧抓好。

(三)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的重要内容。“小金库”问题的存在与蔓延,扰乱了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也制约了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影响了财政管理绩效的提高。通过专项治理,全面研究分析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财政、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扎实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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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组织机构,严处违法违纪。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里已经成了由我和关星同志任组长,志华、德祥、可新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支行、吉林银监局*办事处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肖志华同志兼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组建成立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检查队伍。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负责,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报表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名确认,以便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惩顶风违纪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重大案件,一定要严肃处理。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治理合力。市纪委、监查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牵头部门和公安局、国地税、银行等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业务特长与职能优势,通力协作,优势互补,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资源共享、运转顺畅的治理工作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财政、审计部门要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公安机关要做好涉及“小金库”有关经济犯罪的侦查处理工作;税务部门要做好涉税问题的查处工作;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协调各专业银行对专项治理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对专项治理中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划转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特别是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有关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

(三)广泛宣传教育,营造社会舆论氛围。要采取多种有效等形式,及时宣传、释疑解惑,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政策要求,在全社会营造出关注和支持“小金库”治理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保障奖励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