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民政局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我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2015年上半年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实施阳光操作,全面清查城乡低保

一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今年1-6月份城市低保累计保障43072户、79612人、2221.3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279.06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0536户、24744人、352.81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42.84元。累计发放五保资金17.67万元。在动态调整下1-6月新增城市低保对象81户、126人、增加保障金额3.8万元,提高了保障标准914户、1327人、增加保障金额5.38万元;对因家庭生活得到改善而降低保障标准74户、68人、减少保障金额0.74万元,取消城市低保对象320户、553人、减少保障金额14.15万元;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37户、615人、增加保障金额7.14万元,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3户、47人,减少保障金额0.55万元,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思想汇报专题二是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改。6月6日,召开了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整改工作动员会,区政府副区长贺水源同志安排部署了低保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将历时三个月,要求各乡、街道、村、社区要通过此项大宣传、大走访、大清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就退尽退。三是加大监督力度。我们在区社会救助局、乡(街道)、村(社区)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四是开展年检清查。3月1日至至5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年检年审工作,此次年检工作以乡、街自查为主,区救助局抽查和对个别街道进行集中核查的方式进行。五是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宣传。5月9日至6月9日我局开展了以“法治救助惠民生”为主题的《办法》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网络进行宣传,在石鼓党政网、石鼓手机报、石鼓江山报和石鼓民政刊登社会救助政策,发表专题文章,在演武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咨询台,展示政策宣传海报,面向群众解释申请社会救助的条件和程序,免费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小册453本。

2、精准认定城市“三无”对象

依据城市“三无”对象认定标准,我局于3月29日至4月10日开展对我区所辖六个街道在册的“三无”对象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走访调查对符合“三无”条件的对象71人继续按“三无”待遇进行保障(其中集中供养4人),对不符合“三无”条件的53人转入城市低保救助。

3、范文写作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

指导乡敬老院制定了岗位职责、财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敬老院成立了院务管理委员会和院民管理委员会,民主理财,民主管院。6月5日区政府督查室与我局对乡敬老院进行了夏季安全管理检查,对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要求乡敬老院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4、实施新型的医疗救助制度

我局在以“五位一体”综合救助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对城乡患重病人员住院、门诊和城乡特殊人群参保参合的方式实施医疗救助。一是资助城乡低保人员参保参合。今年资助城区特殊人群11522人参保,资助金额69.13万元,资助农村特殊人群3567人参合,资助金额21.4万元。二是对城乡患有重病的人员实施住院和临时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194户,保障人数290人次,发放保障金额40.8万元三是对我区重病、残人员共计2657人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保险金额21.3万元四是发放医疗门诊救助证1155个五是建立医疗救助服务平台,整合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结算系统与医疗救助系统,实行结算“一站式”服务六是对我区患艾滋病人员实施住院医疗救助,建立一人一档制

6、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急、难”救助

(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1、及时核查灾情,妥善安置灾民生活

一是进一步加大灾害核查力度,实行随报随查,确保各类灾害信息的准确上报,妥善处理。今年上半年灾害频发,先后发生雪灾、暴雨、大风冰雹等自然类灾害。特别是6月2号的洪涝灾害,我区受灾人口达8000人之多,紧急转移安置人口7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00公顷,绝收面积150公顷,因灾倒塌农房15户,50间,损坏农房35户,70间,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面对灾害频繁的严竣考验,救灾股积极应对,每次灾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灾救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妥善安置灾民生活。二是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每次灾情发生后,我股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灾情,并向市局、省厅上报灾情信息,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确保灾民过渡期的生活安排。上半年共计下拨救灾资金69万元,共救助灾民和生活困难群众2456户、11600人、人均救助59元多、发放棉被80床、棉大衣10件、大米6000斤。三是抓紧时间对6月2日的洪涝灾害造成山体滑损坏农房险情进行处理和房屋的修缮工作,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今年上半年我区总体灾情平稳,救灾工作进展有序,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2、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灾害信息员网络建设以乡街为主导,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以村为主体,明确专人为灾害信息员,建立起了横向连接区、乡、村三级,纵向连接区直各职能部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全区共有灾害信息员32人,实现了突发灾害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减少各类突发灾害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为有效的防御各种突发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

3、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创建

按照创建国家级减灾示范社区要求,积极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青山街道西湖二社区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减灾委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创建范畴。防灾减灾预案、应急转移安置方案的编制、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预警信号台的设置等工作都将落实。组建行业监测队伍和民兵应急分队,灾害点现场的预警设置、提示和自救撤离线路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各项创建指标逐步落实到位。同时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在区应急办的牵头下、在石鼓广场开展得有声有色.我股共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和宣传挂图3000余份。

(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增强军民团结,创新双拥工作

一是为做好我区双拥工作,春节期间走访了驻区的7个部队,慰问了优抚对象131人,共送发慰问金14.1万元二是出台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对在部队股现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军人,给予适应的奖励

2、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金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上半年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共计368.3万元,其中伤残抚恤金228万元;参战人员补贴54.5万元;三属人员抚恤金6.5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金20万元。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4.2万元;部分(错杀平反)老烈子女补助金0.1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5万元。二是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全面铺开,与医院实行了即时结算。上半年共为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用14.4万元。其中门诊费8.6万元;1-6级伤残军人定点医院住院费用3万元;其他住院补助2.2万元;资助5名伤残军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共缴纳费用0.6万元。三是完善各类优抚对象信息及伤残军人换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2014年重点优抚对象信息全部完善,将二代身份证扫描进系统。将186名伤残军人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并及时进行了更换,2015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证。上半年共为下岗失业伤残军人发放生活费计9万元,为在破产、改制、特困企业退休的伤残军人发放生活补助2.9万元,确保了涉军群体的稳定。

3、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我区今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38人,其中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118人。上半年共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31万元。配合市民政局为11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工作。二是按时完成退役士兵(士官)安置任务。上半年共安置退役士兵(士官)70人,其中工作安置5人,另外65人由入伍地乡、街给予安置或自谋职业。上半年共办理自谋职业6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金13万元。

4、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

通过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关心军休人员,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我局代管的军队退休职工唐四德一直住在深圳儿子家中。3月份该同志生病在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住院。由于我市医保还没有实现异地结算,造成住院费异地报销非常麻烦,我局军休办的同志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唐四德同志家属联系,住院结算单由她儿子寄给军休办,军休办的同志再到区医保中心把该同志的住院经费进行核算,再将医疗费转到唐四德的帐号里,这样避免了该同志往返劳顿之苦。象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军休办的同志都能及时主动地把这些情况处理好,得到了军退职工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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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当选村干部的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民主法制教育,提高村干部素质,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意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继续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城市社区办公用房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协同组织部、住建局等部门一起指导各社区开展好“家门口服务工程”工作。完善村(居)民自治,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

4、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年内召开慈善会成立大会

5、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完善制度,争取区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同时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社工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