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债务管理偿还工作意见
积极探索,按照国务院、市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投融资体系。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大力引进外资,积极争取政府性贷款和银行贷款,充分利用民间资金,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格局,从体制上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从根本上减轻政府债务压力,为建立“高效政府”建设“平安”作出贡献。
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为了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投融资体制的意见》委发〔〕11号)文件精神。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意识统一认识。
讲求效益,坚持“适度举债。加强管理,规避风险”原则,切实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现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财力可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增强政府债务的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牢固树立政府信用观念,进一步强化债务偿还意识,树立诚信政府形象。举借政府性债务的部门、园区、单位为政府性债务的责任主体,必须承担偿债责任。其法人代表为偿债行政责任人,对偿还政府性债务承担行政领导责任;其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为偿债监督行政责任人,承担对偿债行政责任人组织偿还政府性债务工作的监督责任。债务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政府债务年度收入、支出、偿还情况一律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必须进行债务审计,其审计结果抄送区投融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借款、谁偿还”原则。
二、实行归口管理理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
造成债务存量不清、权责不明、规模失控的主要原因,各自为政、多头管理。从债务管理的实际出发,要按照“责、权、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政府债务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防范财政风险,彻底扭转权责不明、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调控不力、财政兜底的局面。全区政府债务(含镇街、园区债务)统一由区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管理。从发文之日起,各镇街、各部门、各园区举债必须按程序报批。原则上不允许对外举债。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债的必须报区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区委、区政府审批。
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三、加强债务预算管理。
应同时编制政府债务收支计划,一)建立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编制制度。政府每年在编制财政收支预算的同时。明确政府举债的项目、数额和偿还本息的计划。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各政府投融资平台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的举债及偿还计划送区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审批。
二)建立政府债务审批制度。编制的政府债务收支计划须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方可执行。凡政府债务预算需要调增的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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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防止将市场主体经营性债务转嫁到政府财政,三)建立政府债务的担保约束机制。以有效防止经营性债务风险对政府财政的冲击。
及时掌握项目贷款及配套资金的位和使用情况,四)加强举债项目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明确权利和责任。对违规担保、盲目举债、滞压、挪用项目资金,建立政府债务偿还责任追究制。或因工作失职,造成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