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我们社会事务科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制订的《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部、省关于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实施街头主动救助。
我县交通便捷,联系南北的204国道贯穿县城,近年来流入我县的流浪乞讨人员逐年增多。对流入我县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强了救助管理力度。结合“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对不愿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主动救助,劝说返乡。尤其是在春节、五一、县两会和“5。18”活动期间,救助站工作人员协同专项行动相关单位人员加大了城市主要商业街、车站、农贸市场、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巡查力度,为他们提供返乡路费和食物,帮助他们返回家乡。半年来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0人(次),其中外省籍71人。
二、强化亲民服务意识,主动护送返乡。
按照“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要求,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我站采取救助保护的方式,派专人护送未成年人回家。对知道家庭住址的外省未成年人,我站一律送盐城救助站。对通过治疗查到家庭地址的精神病人我们也坚持派人护送回乡。半年来,共护送和协作救助返乡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20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有8人(次)、精神病人12人(次)。
三、积极实施及时救治、救助,对回乡未成年人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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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采取县、镇、村联动措施,明确镇、村及监护人责任,发挥健全精神病人监护网络作用,明确规定辖区内精神病人不得在公路上危及车辆及行人,如造成后果追究镇、村及监护人的责任,切实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精神病人收治力度,积极探索重度精神病人有效收治,彻底解决精神病人治病难的问题,力争下半年全县精神病人收治工作卓有成效。
四、收养登记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亲民意识,热心向群众宣传收养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收养,杜绝私自收养。坚决以《收养法》和《收养登记暂行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照收养登记程序办理,对收养人所提供的材料做到严格审查,确保无差错,使全县收养登记工作全面走上依法收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