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16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民政局坚持注重基层需求,强化服务功能,突出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上半年民政重点工作成效明显
1、建立完善城镇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完善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工作,圆满完成低保复核复审工作,截止5月末,享受城市低保待遇5548户8660人,其中:a类人员4840人、b类1672人、c类214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019.651万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639户1255人,其中:a类人员597人、b类358人、c类300人,共发放低保金212.9013万元;三是实现“重点对象,重点照顾”和“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保障局面;四是在**区政府网站长期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二是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对辖区居民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1-5月份临时救助2759户次,发放临时救助148.14万元。因家庭突发意外,通过区“救急难”资金救急3人救济0.82万元。截止5月末,被认定低收入家庭2298户5022人。
三是认真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今年我区“两节”送温暖活动累计慰问困难群众和特殊对象11639户(人)及9家养老机构和10个驻区部队,发放“两节”慰问资金约228万元(不含按市民政部门另行安排,直接打卡发放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和五保对象2016年“两节”慰问)。
四是充分发挥慈善超市作用,坚持日常救助与经常性救助相结合,端午节慈善超市慰问大米1.54万斤,食用油1386升,折合资金63910元,慰问低保、低收入、因病等困难群众770户,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安定、详和的节日。
五是切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以“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主题,通过印制宣传单和防灾减灾知识小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向公众进行防灾减灾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增强应对突发灾害的应变能力。规范救灾资金管理,通过“个人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打卡发放”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在资金的分配使用过程中,重点向重灾区、重灾户和自救能力差的灾民倾斜。截止5月底,发放狮子山社区地质灾害转移安置补助13户0.65万元。
2、加快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2016年,我局承担了9项民生工程,分别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医疗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保险、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一是制定政策规范实施。按照2016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各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分解目标、细化责任,保证了各项民生工程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同时,加大工程类项目督查力度,确保施工进度。二是继续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民生工程。建设西湖镇栖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4月底开工建设,将于10月底前投入使用,同时,将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纳入年度全区老龄工作要点,区现有6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实施社会化运营的2家,积极探索全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改革。三是补助发放类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其中高龄津贴提前发放到位,为全区7980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153.923万元;1-5月份我区实施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158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17.78万元,其中“一站式”医疗救助1361人次,医疗救助资金508.03万元;支付居家养老服务费74.23万元,惠及372名困难老人;1-6月份,救助孤儿22人,发放补助资金12.24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0.368万元;向全区50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11.557万元五保供养资金;开展民生保险进社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近500余份。
3、全面落实各项优抚优待政策
一是认真做好节日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在春节期间,区委、区政府先后对市军分区、消防支队、武警支队、边检站、区人武部等驻区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14.88万元。二是抓好春节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变“上访”为“下访”,深入对越参战及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家中26次,有效化解矛盾3起,无一人越级到省以上部门上访军人群体。三是开展“温馨五月天,感恩母亲节”活动。为感恩曾经为新中国建立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的伟大母亲,5月6日,我局组织女性重点优抚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遗孀、烈士母亲、因公牺牲军人母亲、病故军人母亲等12人参加了该项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多彩,进一步增强母亲们的光荣感、自豪感、归属感。四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349.26万元,医疗补助金16.63万元。协助做好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及时发放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9.35万元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14.56万元。组织第一批涉核部队人员94人参加体检。
4、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目前,我区有民办养老机构8家,坚持不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召开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联席会议,促进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对有意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的个人或企业,全程服务,积极向上争取优惠政策,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政策,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享受0.8-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享受200元/月.人的运营补助并根据入住老年人失能情况上浮补贴标准。目前,正开展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申报工作,全区8所社会办养老机构共申报财政补助资金122余万元,将在市相关部门审批后完成发放工作。
5、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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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是着力做好双拥优抚工作。“八一”前夕对驻区部队官兵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一次慰问活动,召开好拥军座谈会。加强军民共建,不断丰富双拥活动新内涵。进一步健全双拥工作体系,深入开展文化拥军、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拥军活动。积极落实优抚各项政策,进一步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等困难。全面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费。认真细致地做好部队退役人员和少数伤残军人的安抚工作,杜绝越级访和集体访。
五是着力提升老人幸福指数。以社区老年活动室为依托,开展书法、绘画、乐器、养生保健、木兰拳等学科,大力发展文化娱乐、健身保健、老年教育、生活照料等各种为老服务项目。继续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大力培养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志愿者队伍和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进一步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多层次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发展供养型、养护型、护理型养老机构。
六是着力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发展社会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形成门类齐全、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运作规范、作用突出的社会组织体系。推动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等试点工作,尝试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和扶持基金,指导社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扩大公开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