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期民政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届**全会、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进程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民政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今后五年,是我州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转型期和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民政工作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责任更加重大,迫切需要通过加强民政工作调节社会利益、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和谐。各级政府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实践党的根本宗旨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民政工作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巩固民政工作基础,促进我州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全面发挥民政“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着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着力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着力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投入机制、健全服务体系,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到201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和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初步形成社会福利事业多元化发展新格局,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主政治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社会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民政事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扎实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从2007年底开始,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逐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形成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应保尽保,强化动态管理,推进分类施保,使之与再就业、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制度等政策相互配套、有机衔接。将城乡低保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兑现。深入贯彻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要求,认真落实各级财政供养资金,除省财政按年人均720元补助外,不足资金由州、县配套补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全面落实供养待遇。将敬老院建设纳入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省级与州、县分级承担的原则,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改扩建和新建一批敬老院,新增床位7000个,增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7000人,将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以上,稳步提高对农村五保对象的整体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不断扩大城市医疗救助范围,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力争到2008年底在全州普遍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政策,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使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都能得到救助。研究制定鼓励慈善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培育全民慈善意识,健全慈善事业组织体系,完善公办慈善机构,培育民间、社会慈善机构,推进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二)进一步提高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明确各级政府救灾工作职责,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灾害管理体制,加大各级政府救灾资金的投入。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灾情会商机制,规范各项应急工作程序,组织好灾后恢复重建。及时安全地转移安置危险区域的群众,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在灾后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切实安排好春荒、冬令期间的灾区群众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加强救灾储备能力建设,从2007年起,省财政在今后五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建设覆盖全省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我州要积极抓住这一机遇,力争到2011年形成以**为中心,边远多灾县为储备点,救灾物资灾后能迅速及时到达灾区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进一步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精心组织好一年一度的“送温暖、献爱心”集中捐助月活动,并在认真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慈善超市”建设,以更直接、更便捷的救助方式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提高群众避灾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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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充实加强基层民政力量。近年来,随着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民政工作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各级政府要从有利于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民政工作方针、有利于适应人民群众对基层民政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不断提高民政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出发,在乡(镇)设立民政办公室,为乡(镇)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具体业务接受县民政局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双拥、殡葬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婚姻登记等民政事务工作,机构级别为股所级,人员编制不少于3人,由各县根据当地实际,从乡镇现有行政编制中调整解决。使乡镇政府切实承担起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为基层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民政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立法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慈善事业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民政法制宣传和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营造与建设法治民政相适应的内部环境。

(五)不断强化民政队伍建设。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工作是否务实,服务是否到位,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各级民政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队伍,确保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制定的各项民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同时,要按照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家庭生活服务和发展公益性民间组织等领域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人才,并逐步建立社会职业资格制度,引导社会工作队伍向职业化方向发展,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