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厅长在全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会议上的讲话(修改稿)

厅长在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10日

这次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财政地税主要工作,研究明确今后一个时期财税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部署2014年财政地税重点工作。

一年来,我省财政地税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重视。2013年7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在川南调研指导时充分肯定了我省财政地税工作。书记元旦过后即专题听取财政工作汇报,充分肯定我省财税工作,并就做好2014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长把省财政厅党组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两次前来调研指导,今天下午还将专程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对中央和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厅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2013年财政地税主要工作

面对复杂严峻的财税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财税发展改革任务,全省各级财政地税部门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秉承“实、稳、优”财税核心价值理念,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夯实“业务、作风、制度”三项建设,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财税事业取得了新成绩。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97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731亿元,增长13.7%。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5020亿元,同口径增长11.3%,其中:税收收入3067亿元,同口径增长9.7%;社会保险费收入1636亿元,同口径增长15.8%。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三篇文章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为目标,出实招、求实效,充分发挥财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引导作用。

——围绕做好“生财”文章,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着力稳增长。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政策的协调性、针对性和稳定性,增强“三驾马车”的驱动力和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投资方面,将省级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增至12亿元,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等“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实施。筹措落实省级财政性资金130亿元,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资金43亿元并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3亿元,推动实施“411”有效投资行动计划以及社会事业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将小城市培育试点专项资金规模增加至15亿元,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消费方面,支持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节能产品财政补贴推广,优化消费环境,改善消费预期。外贸方面,整合外经贸扶持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帮扶企业方面,发挥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和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取消和免征5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1项收费标准,临时性下浮部分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累计为企业减负近150亿元。

着力促转型。推动“四换三名”、产业集聚区、浙商创业创新等重大战略实施,切实做好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设立初期规模6亿元的创新强省产业基金,引导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全省地税系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26亿元,增长10.6%,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58亿元,增长23.6%。安排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资金13.5亿元,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高层次创新团队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加强财税政策引导,鼓励“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扎实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试点工作,有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节能节电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政府优先或强制采购政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扩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规模,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着力抓统筹。落实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区域统筹发展激励奖补政策,推动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安排山区经济、特别扶持、专项扶贫等各类资金42.3亿元,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进一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完善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安排省级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资金12.4亿元,推进城乡交通统筹发展。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统筹省以上财政资金26.3亿元,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制定“31066”行动计划,重点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和特色园建设。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深入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围绕做好“聚财”文章,进一步壮大政府可用财力

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提升收入质量,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达93.4%,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提升站位,健全税收预测和分析机制,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意见》,完善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加强分税种分行业税源管理,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及股权转让等非劳动所得税征管。运用第三方信息开展税源数据比对和税收风险管理,夯实基础、挖潜增收。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虚开发票等行为,整顿税收秩序。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确保依法及时足额征收。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组织机构建设,整合监管职能和业务流程,提高征管效能;强化票据管理,发挥“以票管收、以票控费”的作用。加强非税收入分析和预测,确保收入均衡入库。探索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提高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水平。

盘活存量资金。按照收入一个“笼子”的要求,强化预算“盘子”的完整性和统筹力,逐步建立统筹政府所有可用财力的体制机制,增强财政调控能力。激活各类闲置和沉淀资金,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提升资金调度能力,增强财政资金的流动性。不断创新财政资金保值增值方式,调整优化存款结构和规模,提高理财收益水平。

——围绕做好“用财”文章,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严格支出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统筹各级财力,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以作风建设和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全省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5%,其中接待费下降24.7%。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落实财政教育投入各项目标要求,健全激励机制,深化民办教育综合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力量进入教育领域,推进各项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整合设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保障机制。支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保障川南音乐学院(筹)、川南小百花艺术中心等重点文化工程建设。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230元,达到约2300元,位居全国前列。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最低补助标准至290元。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各级财政安排人均补助达到13元。完善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政策。按时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任务。深化完善公立医院投入和补偿机制改革,统筹2亿元资金推进城市医疗资源下沉。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53亿元,支持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推动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质化运作。

深化“平安川南”建设。筹措落实29.8亿元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支持全省政法部门加强履职支撑能力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的安全感。围绕质量强省的目标,落实检验检测项目技术装备经费,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全面提升我省产品的质量。规范出租房税收征管,在增加税源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构建财税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省财政累计安排生态环保资金68.2亿元,支持重点区域、重要流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完善具有川南特色的生态环保补偿机制,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以治水为突破口,加大海塘堤坝维护、大江大河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统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将省级以上公益林的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25元/亩·年,为全国省级最高。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点支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加快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抓住机遇、强本固基,努力夯实三项建设

在发挥好财税职能的同时,练好内功、夯实基础,全面推进“业务、作风、制度”三项建设。

——夯实业务建设,进一步提高财税管理水平

推进财税改革。在深化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基础上,探索实施竞争性分配改革,选取9个专项资金36亿元进行改革试点。全面启动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覆盖面。稳步推进“数字财政”建设,编制完成详细规划和业务需求,重点开发民生地图和预算单位数据库;深化《税友龙版》应用,完成省局到市局的数据下行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和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加强信息系统运维和需求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制定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3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乡镇财政和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并与部门预算改革有机结合,为部门预算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强化财税监管。推动财税法制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首次公开省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同时,将131项涉财涉税权力事项向社会公开。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摸清债务底数,强化债务预警和高风险地区债务监管,规范政府融资行为,严格控制乡镇新增债务,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强化财税执法监督,创新开展网上远程督察,深化工作流管理,通过对工作环节的限时设定和全程监控,进一步规范财税执法行为。

——夯实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

各级财政地税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能增效,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和部分市局深入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全面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入开展“六项集中行动”。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活动始终,并将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新制定或修订完善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等多项制度,努力将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推动行业科学发展。

提升行政效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涉财涉税审批管理事项。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取消了2大类、7小项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由9项减少为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13项减少为9项。全省地税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由4项减少为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122项减少为16项,省地税局实现“零审批”。办税服务再提速,单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由6.5分钟压缩到3分钟,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间由8.7分钟缩短为6分钟,窗口评价满意率由95.5%提高到98.4%。

优化财税服务。创新服务载体,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纳税人之家”等税收主题活动。搭建并完善12366语音服务、税企通等税企交流平台,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走基层访企业活动”,坚持省市县上下联动,重点走访省级产业园区、重大税源企业和浙商回归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和交流,整合财政业务软件和办事流程,切实减轻预算单位工作量。推动财税普法,做好财税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夯实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财税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以财税文化为引领,不断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约束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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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着力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近年来,我们在规范财税秩序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在政府之间、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之间、上下级财税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财税纪律松弛、甚至破坏正常财税秩序的现象仍屡见不鲜,财税工作领域失范失序有所加重。对此,财政部明确,要下狠心、出重拳,重振财税纲纪,整饬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下一步,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全力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如对各类区域的税收优惠、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对企业的税费减免、先征后返和财政补贴,低价出让转让土地和国有资产等,凡不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政策一律停止执行。要规范往来款管理,全面清理对外借款,严禁违规对外借款。在座的各位局长,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财税纪律教育,增强对财税纪律的敬畏心和遵从度,形成秩序井然、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6.着力在防控风险上下功夫,确保财税持续平稳健康运行。首先,要大力防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把短期应对措施与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源头防范,明确责任落实,做好化解债务风险的各项工作。要明确地方政府举债权限和用途,开展川南省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逐步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要加强对ppp模式的研究,鼓励准公益性项目通过政府专项债务和ppp等模式融资。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高风险地区债务预警和监管,抓紧研究制定风险处置方案,防止由局部性风险引发系统性风险。要强化考核,省财政将在考核的基础上,对仍超警戒线的市县,扣减转移支付金额,不安排地方政府债券,也不审批土地储备机构的融资规模。要积极做好债务审计数据公开和应对工作,对可能产生的影响早作预案。同时,还要密切关注金融风险。其次,要大力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实施执法责任制人机结合考核、疑点提取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税收执法督察模式。积极响应涉财涉税诉求,筹建全省财税系统网评员队伍,提升舆情引导与管理能力。制订全省财税系统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源头治腐工作任务的落实,继续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大科技防控风险的力度。

同志们,2014年财税改革的任务很重,发展的任务也很重。改革的深化、发展的推进、工作的落实,离不开一支作风过硬、业务过硬、廉政过硬,能打仗、打胜仗的财税干部队伍。当前,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收尾环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即将展开。市县局要借鉴第一批活动的有效做法,立足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立足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立足做好财税实际工作,抓好方案设计,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思想作风和业务水平,为做好财税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省地税局要加强对市县局的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以更加创新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斗志,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推动财税事业新发展,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