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分析
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分析
1.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全市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临时救济为补充,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在全省率先实行城区农村低保与城镇低保统筹、救助标准一体化;建立了市本级城乡低保配套资金年增长10%的长效机制,依据2013年《株洲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城市五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由月人均370元提高到400元。截至4月,全市城镇低保月均保障对象7.96万人,月人均补差304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全市农村低保月保障对象11.6万人,月人均补差118元;全市农村五保对象1.82万人,其中,集中供养0.65万人,集中供养率35.7%。预计到十二五末,完成集中供养率40%的目标;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达480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达2600元。社会救助标准、补差水平和五保集中供养水平全省领先,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二是社会救助帮扶体系进一步完善。整合社保、房产、车管、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信息平台,启动低收入家庭收入信息比对工作,已为7000余户,2万余名困难群众进行了收入比对和资格认定。组织开展了市直机关社会救助帮扶一帮一活动,结对1.5万户,整合资金2500万元,帮助困难群众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看病、住房、上学等实际困难。三是社会救助配套政策进一步落实。2013年以来,累计为近万名生活临时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救助500万元;一季度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20余万人次,支出2000余万元;为城镇低保户减免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费用130万元。建立健全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在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保参合的同时,提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现困难群众住院救助即时结算,住院救助比例提高到50%,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额减免。
全市救灾应急能力不断提升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承担制度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建立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工作。2012年底省民政厅追加的960栋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于2013年3月31日全部完工,顺利完成5年来承担的农村安居工程及农村危房改造全部工作任务,并移交由住建部门负责。在救灾应急的同时,加大防灾减灾宣教工作力度,通过在全市形成立体多维、全域覆盖的宣传格局,使防灾减灾意识深入人心,群众的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扎实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市已有11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13年将继续创建21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全市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推进一是优化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十二五开局之年实现五连冠。创建成功后,坚持抓好拥军蛋奶果工程,就双拥重点工作与军分区进行了衔接,修订完善了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工作方案,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2013年春节前,走访慰问驻株部队官兵3600余人。二是细化优抚工作举措。坚持开展以对优抚对象思想帮助解惑、生活帮助解困、医疗帮助解难、住房帮助解危为主要内容的四帮活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优抚对象的心坎上。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五位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覆盖率达100%,及时足额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013年一季度,全市共发放抚恤补助资金5000余万元;春节前,为4550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1640万元;市、县两级投入1000多万元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慰问面达80%。三是深化安置政策落实。认真贯彻新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完成了年度退役士兵接收任务,共接收退役士兵1520人,其中,四类重点安置对象69人。加大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尽快转换角色,掌握就业创业基本技能,提高就业创业竞争能力。完成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培训1232人。四是协调做好全市涉军维稳工作。市民政局邀请县市区有关负责人,就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精神,抓好涉军维稳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要求。严格落实重点工作对象五包责任制,2013年共接访1000余人次。两会期间,采取逐类逐人筛查、逐事逐案化解的办法,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消除了集访,杜绝了赴省进京上访。
全市基层社会管理工作不断创新一是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继续推进政居分设,选聘结合的社区管理模式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天元区、芦淞区的40个社区已完成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并创建5个全省和谐社区等一批社区典型。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的自治作用、社区政务中心的服务作用、社区居民的主人翁作用和社区志愿者的奉献作用得到不断加强。二是城乡社区统筹发展不断深化。按照试点先行、探索推进、由点到面、全面深化的工作思路,继续推进云田、松西子、仙庾和星光等4个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片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城区有53个建制村完成了撤村建居工作;全市1560个村,已有850个村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覆盖率超过50%。三是居(村)民自治得到加强。加大指导县市区贯彻实施两法的力度,及时拓展居(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定期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的查询和监督,全市村务公开率达到100%。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全市村级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四是社会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不断完善党委领导、组织牵头、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领导机制。试点将直接登记扩展至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目前,全市已登记社会组织1736个,其中,社会团体82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11个。指导炎陵县平乐果蔬协会申报中央财政支持,获批25万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预计在十二五末,能够实现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到5个以上的目标。
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完善一是社会福利事业有新进展。2013年,我市争取省厅安排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2所,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市共有老年养老机构13家,农村敬老院118所,各类养老床位数8108张,实现了每个乡镇都至少拥有1所敬老院的目标,其中,县(市)各建成了1所供养能力在150人以上的敬老院。依托社区,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到2015年,我市新增养老床位5840张,总床位达到13700张。二是社会事务工作有新成效。2012年,建设规模和设施环境全国领先的市儿童社会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顺利建成,投入使用。争取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会议在株洲召开。会议对株洲市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启用集生活养育、文化教育、行为矫治、疾病治疗于一体的新型救助管理站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救助管理工作纳入数字化城管系统,严格管理和使用中央流浪救助补助资金等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市儿童社会福利院和救助站管理工作,巩固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目标,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预计十二五末能够实现年救助能力1万人以上的目标。新建茶陵殡葬管理中心。深入开展殡葬管理行风建设月活动,进一步加大我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殡葬领域的市场监管,不断提高我市殡葬行业服务水平。力争十二五末城区火化率达100%,农村火化率不断提高。紧抓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放松,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在100%。三是区划地名工作有新突破。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县城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对攸县增设两个街道办事处、茶陵县城关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指导和调研,经多次汇报、协调,已得到省厅支持。出台《株洲市地名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地名标志牌设置和平安边界建设。四是专题研究全市慈善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召开了市慈善总会会长会议,传达了全省市州慈善会长会议精神,提出着眼诚信建设,打造阳光慈善,重点实施慈爱助医、善济助贫、金秋助学、大爱助孤等四大精品救助项目;明确2013年慈善募捐2000万元,并建立慈善基金。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行政事业单位参与率达100%。十二五期间福利彩票发行总量将突破10亿元,预计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集3.5亿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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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加强双拥服务平台建设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为契机,大力加强我市优抚平台建设。一是在流芳园规划建设株洲市烈士陵园,为我市缅怀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供教育阵地。二是筹建荣军医院,为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和为优抚对象巡诊、送药下乡等工作提供机构和人员保障,为加大涉军维稳力度、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服务。三是将市双拥办单列为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军地联合办公,为双拥工作开展提供机构和人员保障。
出台全市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总体方案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力度,逐步扩大农村社区覆盖面,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出台《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
请求市政府安排有关资金一是市本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准备金。建议市财政安排500万元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准备金,提升救灾应急响应能力。二是退役士兵补助专项资金。我市年均接收退役士兵约1800人,按两年义务兵退役补助6000元/人计算,共需经费1080万元,经费在市区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共同负担,各县(市)由本级财政负担,列入财政预算。三是民政服务基础项目建设资金。请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在利用好2009年政府安排给民政部门的27亩划拨地的基础上,整合现有的资源、资产,争取上级民政部门给予支持,并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逐年安排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