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关于规范投融资管制工作的执行建议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投融资管理工作,做实做强做大我县的投融资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412号)及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规范政府投融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规范政府投融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政府投融资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规范政府投融资管理,有利于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深化银政合作;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有利于建立运作规范的投融资体系和融资、投资、建设、管理、偿债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机制;有利于推进纳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积极推进规范政府投融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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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利项目共计贷款7400万元。其中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供水项目中长期固定贷款4900万元,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大坪箐水库中长期固定贷款2500万元。县财政继续履行申请贷款时对相关金融机构作出的承诺,贷款本息偿还义务仍按还款计划分年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加强领导,确保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规范政府投融资管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纳雍县规范政府投融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