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民生工程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三次会议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县人民政府与县民政局就2012年度实施民生工程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县民政局2012年民生工程全年目标任务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2.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12年供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550元。

3.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2012年新增床位680个,并确保规范投入使用。

4.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方便群众,增强医疗救助的及时性。

5.重大传染病病人生活救助保障机制。按规定标准,对艾滋病特困对象开展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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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任期限。自《目标责任书》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四、县人民政府对县民政局执行本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绩效综合考评,落实有关奖惩制度。

五、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县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