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规范司法行为学习报告暨自查心得
侦监张驰文
根据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院党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通过学习并结合本职工作,我深刻体会到:此次活动,落实到我们每一位干警,就是要“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同时,我还认识到遵守纪律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性。作为检察系统的一员,“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识应该时刻保留在脑海中。在检察工作中的任何岗位、任何时间,都应该遵守纪律,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弘扬司法正气。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检察系统的工作人员,通过认真学习贺恒扬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我对规范司法行为有以下认识:
首先,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是司法的双重价值追求。新的形势和要求,使得司法行为、办案程序和实体认定密不可分。程序性问题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行为瑕疵,程序的不规范,可能对案件事实认定和终局处理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决定着案件的走向。
其次,个人行为对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影响越来越大。在当前媒体舆论高度发达的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摄像头,司法已经没有什么神秘可言,行为已经没有什么遮挡。一个人的司法能力高不高、责任心强不强、司法效果好不好,直接关乎检察官群体的形象。
第三,个案办理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网络社会为我们司法办案提供了便利,也带来了风险,一个案件出问题,就可能成为舆论焦点,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和谐稳定。因此办案一定要更加审慎、更加细致、更加严谨,做到于法有据、于法周延,不授人以柄、不留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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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健全司法规范行为工作机制,确保监督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和公诉、监所等检察部门的沟通联系,要将互相配合原则贯穿于侦查监督工作始终,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做到监督不伤感情,寓监督于配合之中;三是加强与工商、土地、税务、纪检、监察和信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扩大监督的途径,增强监督实效,强化监督,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做到规范司法。
四、积极探索,在解决监督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同时,加强司法行为的规范性。在当前侦查监督程序法律规定不完善的情况下,要积极多做有益的尝试。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抓紧建立与侦查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平台,解决信息不畅、情况不明的瓶颈,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要积极建议上级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科学地制定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同时正确把握和执行现行的考核规定,最大限度地缓解因考核指标冲突给监督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检务公开和宣传,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职能,从而更好地督促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侦查监督工作氛围和监督环境,以此来促进司法行为的规范性。
总之,通过这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我决心要向政法战线上的先进人物学习,脚踏实地,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坚决改正,真正做到事事有规范,招招有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