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民生保障,精心谋划事业发展,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特别在民生项目建设、殡葬改革整治、转业士官安置、城乡社区建设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低保人数增加近1000人,全年增加资金投入610多万元。50户低保安居工程、124个区、镇、村级避灾点建设全面完成,投入资金295.5万元。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城区敬老院筹建工作进展顺利。殡葬改革继续深化,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寄存率继续保持100%。历年来未安排工作的46名转业士官,通过招聘全部安排在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15个城乡社区服务站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如期完工,投入资金356万元。
1、以项目建设为引擎,夯实民政基础设施。针对我区民政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这一现状,结合省、市、区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推进民生项目、福利设施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基础。一是实施低保安居工程。投入资金190万元,为50户无住房或居住严重危房的低保户建设安居房,每户补助3.8万元,于春节前完工并入住。二是建设自然灾害避灾点。投入资金近70万元,建设124个避灾点,将保障物资、铭牌标志、制度牌匾全部配置到位。其中,区级避灾点3个,镇级避灾点21个,村级避灾点100个。三是建设社区服务站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出台《泉港区“十二五”期间社区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争取区财政142万元、上级资金补助86万元,动员社会社区出资128万元,建设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2个社区服务站,首期培训居家养老专职工作人员70名。四是筹建综合福利中心和山腰敬老院。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十百千”工程有关政策,组织对全区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进行调查摸底,提出将驿坂中学改造为区级综合福利中心、将原山腰盐场职工医院改造为城区中心敬老院的建议,得到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区级综合福利中心已完成立项审批、产权移交、红线图绘制、平面图设计等工作。城区中心敬老院已完成产权交接、规划设计等工作,于12月底剪彩动工,争取本地一家企业捐赠500万元。五是扶持老区建设项目。为7个老区村争取乡村道路、供水、文化基础设施扶建项目,争取资金补助16万元。
2、以民生救助为重点,保障弱贫基本生活。一是深入实施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扩大低保覆盖面和补差水平。今年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困难户10022人,比去年增加972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790万元,发放物价补贴及提高标准33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018人,人均月补差200元;农村低保对象7230人,人均月补差99元;农村五保对象490人,月保障金440元;孤儿285人,养育标准达每人每月600元。会同区监察、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深入7个镇(街道)14个村(社区),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检查,查纠错保漏保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社会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对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群众,按政策按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缓解医疗难问题。共为17批、403人次困难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79万元。继续做好特困、重度暴力精神病人收治工作,协调周边县、市精神病治疗机构新增收治上述对象3人,总收治人数达32人,支付医疗费、生活费60多万元。三是继续实施临时困难补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提供临时救助。下拨各镇(街道)临时救济金100万元。为130多户次困难户发放临时补助23万元。组织慰问各类困难户900多户,发放慰问65万元。四是探索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以区政府名义出台《泉港区突发事件临时救助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由区财政拨付启动资金150万元,用于因交通事故、生产事故、医患纠纷等突发事件受害方丧葬、医疗、生活等方面救助。五是认真做好其他专项救助。以区政府名义出台《泉港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暂行规定》,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返程车票凭证和伙食费救助80多人次。投入资金112.4万元,为全区农村住房和居民办理房屋、人身保险。为3309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33万元。会同粮食局向全区8908户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两次粮油价值260万元。协助台湾慈济慈善基金会向我区5905户特困户发放冬令物资价值约300万元。开展“爱心满泉州、慈善一日捐”活动,募捐款项23万元。
3、以巩固提升为目标,推动殡改纵深开展。大力推行殡葬改革,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做到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巩固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寄存率两个100%成果,推动我区殡葬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一是全力推行遗体火化和骨灰管制。保持打击违规殡葬行为的高压态势,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寄存率继续保持100%。全年全区遗体火化数2120例,追回被抢骨灰6例,没有发生违规土葬或骨灰外流进而“二重葬”现象。二是做好项目迁坟服务和协调工作。配合做好一体化安全隔离带、二化安全隔离带、环岛路、0603工程和海事溢油应急基地等项目的坟墓搬迁安置工作,共搬迁安置坟墓1400多首,保障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引导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加强村级骨灰堂建设的指导,新批农村公益性骨灰堂9个,投入使用1个,竣工验收2人,在建7个。积极向上级争取村级骨灰堂建设资金24万元,用于支持村级骨灰堂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快墓园软硬件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太白峰墓园征地建设,完善陵园景观、绿化美化、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拓宽松园迁葬区道路,对迁葬区排水工程进行改造,满足项目坟墓搬迁安置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殡仪服务质量,加强殡仪员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按审批项目服务和收费。
4、以创模迎检为载体,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双拥工作在继续做好传统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拓宽工作渠道,丰富工作内容,进一步培育我区双拥工作特色和亮点。一是深入开展双拥创模活动。今年是泉州市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创建年,各县(市、区)是全市迎检的组成部分。我们对照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注重夯实基层,注重提升层次,全面做好迎检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农村、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分别提到9570元、4908元,全年发放抚恤补助金266万元。革命“五老”人员定补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550元。开展全区散葬烈士墓普查及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普查,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三是解决转业士官安置问题。针对转业士官安置任务重、就业岗位少等困难,我局认真研究政策措施,争取区领导重视。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转业士官安置问题进行研究,出台安置方案,成功化解三名转业士官非正常上访问题,组织2004年至2019年我区接收的46名转业士官参加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并全部安排工作岗位。四是精心指导军地共建活动。协调地方企事业单位支持驻军部队“四项建设”;落实科技拥军经费50万元;深化军地共建“三挂一”、军民海岛共建、三峡移民新村军民共建等活动;协调驻军部队200名官兵参加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
5、以优化服务为方向,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建设,配强人员力量,实行“朝九晚五”上下班制度,对婚姻收养、民间组织登记严格按政策办事,做到审核把关和优质服务、管理和服务并重。一是婚姻收养登记方面。办理结婚登记4350对,离婚登记422对,补发结婚登记64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1550份,为法院、律师事务所提供已婚或离婚证明215份,办理11例弃婴收养登记。二是民间组织管理方面。开展民间组织审批、年检等工作,审批成立民办非企业16家、社会团体4人,年检民间组织55个。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社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组织对10家社团组织进行抽查。三是地名信息服务方面。绘制出版我区首张行政区划图;完成数字地名二期工程建设,建立了地名数据库、地名网站和地名信息查询系统;为新建的18个楼盘、小区规范命名。启动数字地名工程。
6、以统筹兼顾为手段,协调抓好其他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下半年重点调研课题“民生改善”的组稿工作。认真起草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在抓好各项民政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统筹做好机关计生、综治、精神文明、绩效评估工作,迎接市级年度计生检查,通过全省民政系统依法行政综合监察。认真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办、分办提案7件,满意及基本满意率100%。办理反馈各级领导批示件、群众信访件近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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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5、努力完善殡改长效机制。在大力推行遗体火葬和骨灰管制的同时,解决项目坟墓搬迁安置、农村骨灰堂建设等影响我区殡改纵深开展的“瓶颈”问题。一要继续保持殡改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重心下移、镇村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继续落实丧情跟踪、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违规土葬和强抢骨灰行为,巩固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寄存率100%成果。二要积极引导村级骨灰堂建设。对符合控制性规划布局的村给予资金支持;对已建成但审批手续不完整、未办结的村级骨灰堂,在镇、村担保、承诺的前提下,给予先行临时启用,并加强与规划、土地部门的协调,解决遗留问题和扫尾工作。加强村级骨灰堂管理,防止骨灰外流。三要探索推行项目迁葬改革。认真研究项目坟墓搬迁量大、迁葬区剩余墓穴少、群众搬迁坟墓额外负担等问题,改革项目坟墓搬迁安置方式,在试点先行、逐步铺开、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实行项目迁葬改革,采取搬迁遗骸火化处理后安置在太白峰殡仪馆或所在地骨灰堂的办法,在运输、寄存及费用方面给予提供便利和减免,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减轻群众经济负担,服务项目迁坟工作。四要协调解决冰尸处理问题。协调政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妥善处理因非正常死亡长期冰冻的遗体,建立此类问题处理机制。五要不断优化殡仪服务质量。推进松园迁葬区、太白峰陵园建设,进一步完善绿化、道路、景区、排水等配套设施。加强殡仪服务队伍教育管理,为殡葬改革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6、规范管理专项社会事务。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做好镇村标牌设置、城区主干道标牌设置及地名查询触摸屏设置工作,着手编制地名书集。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每月及时向计生、妇联、卫生部门通报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检等方面的情况,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围绕民政部3a级等级评定标准加强婚姻收养规范化建设,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7、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总抓手,结合绩效考核、行风政风评议、争先创优、主题教育活动等,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塑造民政干部、民政部门良好形象。一要围绕“民”字抓作风。开展“走千户、进百院、访实情、解民忧”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走出机关,走进基层,走进群众,抓住“爱民”这一主线开展思想教育,抓住“为民”这一主旨开创民政事业,抓住“便民”这一要领拓展日常服务,抓住“亲民”这一要求塑造队伍作风,教育和引导民政干部带着感情、带着激情、带着智慧、带着责任做好本职工作,对待群众有爱心、热心、耐心、细心。二要按照“严”字抓纪律。严格执行既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强化约束机制,强化治理整顿,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要建立完善奖惩机制,通过荣誉、经济等各种有效手段,奖勤罚懒,奖能促庸,克服“多下场多犯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在机关上下形成风清气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三要紧扣“活”字抓网络。要重视构建民政系统基层工作网络,探索社区专职工作者、村级民政协管员队伍建设,引导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壮大我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推动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要加强民政信息宣传工作,建立信息采集、撰写、报送机制,制定奖励制度,扩大我区民政工作影响力。四要突出“暖”字抓氛围。在严格要求干部职工的同时,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力所能及地改善干部职工待遇,适时开展集体活动,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班子和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营造宽严相济、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