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民政局工作总结

一、工作成效

(一)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规范运行城市低保工作从完善和规范各个环节,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入手,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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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规范操作,严格法定程序。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从严审批,规范运作。一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入户调查为主,突出“问、看、议、访、算”五字法二是在工作重点上,首先以“三公开”、“五到位”为目标,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三公开”即是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保障对象公开;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居委会和企业张榜公布;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容、程序、工作标准、承办人员,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其次是坚持把好“五关”,保证“五到位”:即一把申请关,保证登记到位;二把收入评定关,保证审核到位;三把会议审批关,保证责任到位;四把政策关,保证贯彻到位;五把落实关,保证兑现到位。三是在工作要求上坚持“三个原则”,即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低保标准尽量提高;鼓励劳动自救,救穷不救懒;力求公正、公平、不徇私情。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层层把关,三级审定,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征得群众认可。四是完善三个工作程序:⑴保障资格申请、审批和注销程序。严把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核和民政局审批五个环节。⑵保障金发放程序。保障金必须由农行按月代发,逐月上报。⑶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调整程序。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坚持每半年复查一次家庭收入,补助标准及时调整,对家庭收入和成员有变化的保障对象,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发挥动态管理合理、公正的功能。

今年,经调查审批新增城市低保对象x户x人,清出因收入增加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户x人,净增户x人,现在共有保障对象x户人,其中年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人,离下岗人员x人,离退休人员人,失业人员x人,三无人员人,其它人员x人,平均月人均补差元,月发保障金x.x万元,全年共发放兑现保障金万元。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们始终坚持确保农村特困家庭有饭吃,有衣穿,不外流乞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原则,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第一,低保对象的确定必须实行“四个公开”、“五个程序”。“四个公开”指低保规定公开,低保范围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五个程序”指(x)本人申请(x)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议(x)张榜公布(x)乡镇人民政府审查(x)县民政局审批。第二,在确定保障对象过程中,主要做到了“三防止”、“四准确”、“四不批”。“三防止”即防止只凭村上申报不入户调查,防止优亲厚友,防止凭印象或道听途说;“四准确”是家庭成员和关系要搞准确,家庭人均收入和生活支出要算准确,申请保障原因要查准确;“四不批”指申报内容不清不批,手续不全不批,不按表格填报不批,对象不准不批。对不务正业、赌博偷盗、懒惰成性、超生及婚丧大操大办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不予批准保障。第三,注重低保对象的调查摸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调查对象分为以下三种:一是无劳动能力户。二是重病户三是天灾人祸户。第四,对于低保对象在实施低保救助后,如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可在实施灾民临时救济时给予补充救济,即双重救助。第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低保政策落实。每季度深入乡镇对照档案名册,走访低保户,督促检查低保资金落实情况,要求县上下拨的保障金必须按核定的补助标准如实兑现。同时,我们对低保户的来信来访和电话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的做了调查处理,并将带普遍性的问题行文通知各乡镇进行对照检查,以求及时纠正,确保低保资金的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