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2年工作要点
一、政治建设筑基工程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落实《关于坚持党建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的意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健全督导督察工作机制。
2.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内容、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内容。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中小学、进高校,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教育纳入中小学和高校教育体系。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深入机关、团体、企业、社区、乡村等广泛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
3.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坚持党委、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机关党支部与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共建,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为民办实事”常态化。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深入推进“法助人和”品牌、双拥共建等创建工作。
5.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落实干部轮岗交流等制度措施。组织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审核、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四风”问题,抓好市委巡察“回头看”和局内政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内部巡察全覆盖。
二、法治建设推进工程
7.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决议。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制度,及时展现全市法治建设进展成效。
8.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步伐。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牵头建设“政府法治一张网”项目,组织编印《x法治发展报告》。
9.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落实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镇街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推动镇街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第二批“法治镇街”评选。
10.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建立健全法治督察工作体制机制,制定法治督察年度工作计划,探索建立社会法治督察制度和社会法治督察员队伍,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围绕《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和我市实际,开展法治建设评估。
三、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程
11.全面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编制2022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强化“小切口”立法。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和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推动合法性审查网上登记、审查、管理。
12.严格执行决策合法性审查。持续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市政府发文、常务会议纪要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探索智慧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完善决策后评估。
13.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两公律师”制度。指导区(市)、市直单位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设,分类制定专项法律事务工作指引,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的调研指导力度。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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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8.推动法律服务业加速发展。推动x律师业与沿黄流域城市交流合作,加强胶东五市律师行业交流合作。推动中小律师事务所合并,制定关于支持x涉外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推广公证“零跑腿”试点,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规范建设。加强鉴定行业诚信评价建设,推动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确保法律职业资格考试x考区考务安全。
29.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推进法律援助由“审查制”转为“核查制”。深化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一体化服务机制,打造“双全服务,无障援助”品牌。总结推广法律援助服务事项负面清单省级试点工作。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社会化和采购社会法律服务试点。
30.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完善《关于社会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备案工作指引》,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梳理总结归纳近年来矛盾纠纷的规律性特点,有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