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排查促进指导方案

根据义政法〔2012〕7号《关于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打造“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着眼于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经济中的作用,通过开展“两排查一促进”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情况,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步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安排

这次“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从2月上旬开始,到十八大召开前结束,共8个月左右的时间,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中下旬)。全面部署,宣传发动。要从实际出发,层层深入摸排,找准所联系村最突出的稳定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工作措施和整治时限。要紧扣突出问题,全力攻坚整治。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阵地,突出宣传重点,把握宣传导向,增加宣传效应,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参与排查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排查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3月至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前)。深入排查,集中整治。

(一)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全面排查掌握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以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排查:

1、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事业改制、社会保障、涉法涉诉、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金融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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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方法。对于排查出的苗头隐患,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矛盾纠纷性质和严重程度,逐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对一般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对于普遍性、倾向性矛盾纠纷,要召集专门人员组织开展集中调处;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堆积、激化;对调处难度大,必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对各类重点人员,要在依法的前提下,采用切实有效的办法做好稳控工作,防止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对于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逐一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工作中要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的作用。

(三)注重结合一是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活动相结合。力求在社会矛盾化解、基层基础建设、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上取得新突破,增强治理涉稳突出问题的实效性。二是与“进村入企入市场”专项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深化“两创两提”,深化创先争优和“服务企业、服务基层”行动,统筹安排活动开展。三是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努力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推动政法工作落实上见成效。

(四)加强宣传。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专项活动的重要环节,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宣传,广泛动员群众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利用宣传专栏、工作简报等载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推动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专项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和树立典型,使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要结合平安综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