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与体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考
党的十七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实现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我带着这个课题,深入部分乡镇、单位、学校进行调研,下面,我结合调研情况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就加强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谈点粗浅认识。
一、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已走过23年历程。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开展依法治县十年来,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重视、关心支持下,大力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和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扎实推进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了由简单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向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的转变,由单纯普法向普治结合的转变,由侧重法制建设、实现有法可依向侧重法治实践,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转变,由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到“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普法大合唱的转变。特别是“五五”普法以来,我县再接再厉,再上台阶,2008年,被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先进县。
1、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不断强化。各乡镇、各单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县出台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决议,由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了六次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有关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指导标准、考核督查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使普法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完善了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办法,加强督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依法治理督查团作用,坚持每年至少检查一次,经费保障不断加强。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人均0.1元标准落实。
2、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健全落实。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每年中心组带头学法、法制讲座3次以上。县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形成制度,从2006年起县政府组成人员集体学法30余次。县人大任命干部先进行法律知识考试,2006年至今先后组织任命前考试12场次,50人次。每年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先后培训2000余人次。认真落实全县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每年11月前后,县依法治县办统一组织全县近万名干部职工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并组织抽考巡考,逐年规范。
3、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大力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免费为农民发放普法资料。重点加强对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法制教育培训。各乡镇成立农民工法制学校,在农民工返乡期间组织集中培训。不断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各学校发挥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为全县68所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近三年来,法制副校长讲法制课8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10余万人次。同时,采取有奖征文、现身说法、模拟法庭等形式,宣传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先后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税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学习培训。深入开展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快社区“四个一”(一个法制宣传专栏、一所社区法律学校、一个法律图书阅览室、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每年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4、大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法制宣传的形式和载体更丰富。发挥新闻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在洛南电视台开办了《法制时空》栏目,已制作播出节目40余期。在洛南人民广播电台开辟了《法治之声》节目,先后播出法制新闻稿件200多件,开通了《洛南普法网站》。各乡镇、各单位制作了法制宣传展板,巡回展出。设置了固定的、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栏、标语牌。开展知识竞赛、组织法制文艺宣传队巡回演出等,使基层法制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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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工作机制不完善,保障措施不够有力、工作难协调,任务难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工作设置不规范,作为临时机构没有单独列编,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部门承担,人员力量薄弱,权威性不够。考核评估体系不健全,对基层和部门没有刚性制约措施,有的地方在工作中满足于推一推动一动,被动应付,缺乏激励和约束。有的部门积极参与和自觉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识不强,与各级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联系配合不够,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普法工作经费标准偏低,数额偏少,乡镇一级没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严重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4、学用脱节、普治两张皮、重普不重治、善普不善治的问题依然存在。由于目前普法内容与普法对象缺乏针对性和关联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问题,一些地方普治结合的文章做得不好,重普不重治、善普不善治的状况没有改变。此外,地域、部门、行业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死角,先进与后进地区工作差距悬殊,有的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有的被动应付,效果不理想。少数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基础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难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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