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的思考
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新型公民,这是摆在我们机关广大党员干部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20多年的普法,对广大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当前普法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今后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的着力点。依法治国是我党的立党之本、依法行政是我们各级机关的首要原则,机关党工委作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的综合部门,理应在普法教育、依法党建的工作的工作实践中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模范。我们认为,在下一步“六五”普法必须深入分析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从而理清工作思路,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结合机关党工委多年来在普法教育中的实际,对“六五普法教育提出几点工作建议:
(一)提高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随着知识经济、经济一体化在全球范围内的兴起,党委、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机关党员干部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遵守法律、依法行政成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把普法教育与各单位的业务知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党员干部激励与约束考核非常必要,要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普法教育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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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抓好“两个强化”。即。强化职能定位,强化工作手段。强化职能定位。就是根据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各职能部门的抓普法工作职责用文件分别固定下来,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的,克服过去单靠各行工会或人力资源办公室“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强化工作手段。就是要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具体就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按照不同类别、实现时间和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根本目标可分为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基础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和超前工作五个方面,具体目标可分为若干条,近期目标就是当年可实现目标,长远目标就是五年可实现的综合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员工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由办公室牵头,汇同组织、宣传、审计办等部门,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兑标相结合方式进行分类严格考核,逐项逐条兑标。强化激励手段。就是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既要制定好方案,又要组织好每年度的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大力宣传、树立、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以此来带动中间,激励后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工作浓厚氛围。
(四)突出“三个结合”。即。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普法与内控管理相结合。突出这“三个结合”就是打破过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宽渠道,活化形式,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一是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法律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服务中找准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与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法律服务也是如此,目前要着力开展关系民生与发展问题、党员干部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内部矛盾调解问题、员工权益保障问题和贫弱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等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当事人及周围员工的法律意识,以此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丰收。二是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文化建设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只有在文化建设中找准普法切入点,才能促进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深入基层,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法制文艺作品,在城乡各网点巡回演出,使法律条文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三是普法与内控管理相结合。倡导和强化全员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对法制宣传教育的认同感。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的角度,用全局全程的视野,去把握法制宣传教育的每一个方面和层次,才能在诸多要素相互作用的联结中,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的有效发挥。我们要充分认清形势,更新普法观念,正确分析行情,面对现实,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剖析困难,克难攻坚,建立赢得夺取未来的战略基点,提高我们党和政府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