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2009年,全队统计法制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调查总队统计法制工作部署,结合通州调查工作实际,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立足依法治统,更加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统计普法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争创一流业绩。
一、切实加强统计普法教育
1.认真开展统计普法教育。根据省调查总队统计法制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统计“五五”普法教育,组织本队和基层调查人员积极参加各类普法培训学习,重点学习新修改后的《统计法》及与之相配套而修改的一系列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广大统计调查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准确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新的规定。
2.继续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各种会议、调研与检查、统计法制宣传日(周、月)等活动,采用广播电视、电子屏幕、横幅标语、大型广告牌等多种形式,继续广泛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意识,提高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迎查工作。2009年是“五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年,根据省调查总队下发“五五”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办法,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收集、整理有关资料,认真做好本队的考核验收迎查工作。
二、努力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4.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国家、省队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结合我市调查队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各项调查制度的管理和操作程序,确保各项统计调查制度科学、规范、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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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不断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10.积极配合通州市统计局抓好全市镇、村(居)统计网络、统计调查力量配备等统计基础建设,将统计执法与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基层统计工作。
11.进一步加强“双基建设”,不断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实施总队“统计调查工作管理办法”、“统计调查业务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大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