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司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去年以来,我县全面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为切实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于年月份和月份,先后两次组织检查组对公、检、法、司机关以及其下属的所、队、庭、室的办案工作进行检查督促,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案卷、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人员等形式,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当前司法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就如何促进公正司法进行了积极探讨。

一、司法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司法部门面对新的形势,能从各自的工作出发,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约束机制,狠抓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积极推进自身的改革,使得公民的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县公安机关通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制止、预防和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建立健全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内部监督机制,防止在执法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等问题发生;县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积极推进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审判方式改革和执行工作改革,努力构筑“铁案工程”;县人民检察院以“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龙头,在“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检察职能,促进严格执法,推动全面发展”等四个方面取得进展,查办职务犯罪取得成效,办理严打案件的数量、质量、效率均有所提高,司法局及基层司法所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调解纠纷,化解了大量矛盾。目前,我县基本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打击违法犯罪,宏扬社会正义的法制环境。

二、存在问题

⒈一些案件久拖不决。个别司法单位对公民的报案求助推诿拖拉,不及时深入侦查,或侦而不结,或伤情鉴定耗费时日,致使群众告状无门。

⒉办案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办案人员工作态度蛮横、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甚至办人情案。

⒊一些案件侦查工作不到位。年~月份,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报送刑事案件中,由于主客观原因侦查不全面、证据不足,被退回补充侦查件人,撤回件人。

⒋取保候审工作存在漏洞。取保候审案件的续侦、续办工作比较薄弱,取保侯审人员较多,“人保”与“财保”问题在案卷中没有体现,保证金未全部统一交付管理,对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侯审的集体研究意见在卷宗上没有体现,甚至有个别案件的取保侯审人未在决定书上签名。

⒌暂扣款、退脏款处理不清楚、不及时。有的在操作上区分不清,有的去向情况在卷宗上不明确,有的未随案件做及时处理。

⒍执行难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些生效的判决难以执行,法院的判决成了“法律白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一定程度上动摇公民寻求司法保护的信心。

⒎诉讼成本高,公民打不起官司的现象仍然存在。公民到法院起诉,除了要预交诉讼费外,还需支付一笔数额不小的律师代理费以及其他开支,经济负担重,耗时又耗费,一部分法律知识匮乏、经济实力差的弱势群体,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常常放弃诉讼,而采取上访、以恶制恶等方式去讨回公道。

⒏个别案件存在以罚代刑的现象,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当事人利益。

三、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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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加大案件办结力度,严格案件审查,切实保障公民诉讼权利。侦查工作应把着力点放在初始阶段,及时查处案件,收集证据,避免时过境迁,证据消失,导致案件久拖不决。执行部门要加大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避免法院的判决成为法律白条,使判决真正成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⒍正确使用取保候选。取保候审在侦查部门办案过程中经常使用,但要防止出现犯罪嫌疑人“保而不候”,对案件“候而不审”,甚至影响案件查处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案件的续侦续办,同时要加强对保证金、暂扣款物及退赃款的规范管理,谨防在这个方面出问题。

总之,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就必须一切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打击邪恶,宏扬正义,努力维护我县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