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制办年度工作要点

年,是我区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以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继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深入贯彻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提升法制工作水平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加强依法行政摆到重要位置,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本单位依法行政领导机构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按照《区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区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工作。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要健全集体学法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做好学法记录。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三)加强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年终,各街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向区政府(径送区政府法制办)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监督。

(四)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考核作为推进基层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狠抓落实,根据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加强对街镇、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五)做好与政府机构改革有关的政府法制工作。根据区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着力做好规范性文件修改、行政执法主体认定、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编码等工作,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区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发布前将规范性文件文本、起草说明以及制定依据等材料一并提交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区政府法制办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坚决予以纠正。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严格按照《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将规范性文件报备时限由30天调整为15天,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应在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报区政府(径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加强对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统计分析,按时向区人大和市法制办报送文件和报表。

(三)加强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年上下半年分别组织一次规范性文件制发与报备情况专项检查。对规范性文件制发和报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同时将检查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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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抓好法制宣传培训,切实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一)利用各种平台,及时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政府法制》的期刊平台,在积极学习期刊上先进经验的同时,将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出去;同时,利用电视、网络、简报等宣传形式,及时宣传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好做法,积极普及政府法制基础知识,提供学习和交流的互动平台,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长效培训机制。一方面,注重专题培训。密切关注国家《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动态,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重点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好专题培训和学习。另一方面,强化岗前培训和集中轮训。按照《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将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执法证件审验结合起来,对拟上岗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轮训,按照制定的年度轮训计划,对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轮训,确保合格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