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要点思考

**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按照省、市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增强公正司法能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法治化水平,为**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全面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依法执政水平

1、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科学民主依法执政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要求作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工作机制,完善地方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以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全面推行地方党委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全面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在县区试行党代会常任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享有民主权利

4、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问题开展专题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完善人代会议事程序,改进代表议案工作,加大对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力度。

5、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充分协商,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建言献策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6、探索发展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依法组织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四民主、三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多种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完善政务公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7、高度重视改善民生。抓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事关民生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强化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教育和环保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8、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推进社会管理部门、公共服务部门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深化投资体制、财政体制、城乡体制、规划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区管理体制。

9、加强政府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行政服务中心集中、统一、联合办理力度,完善“一站式”、“一窗制”、“一审一核”等许可和审批机制。完善招投标中心建设,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10、加强政府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奖惩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制度。抓紧实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四、提高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11、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定期听取政法部门工作汇报制度,创新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加强“两中心一协会”、“两所一庭”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和政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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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分工负责,各部门共同实施,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委法治办要做好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市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加强法治建设宣传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24、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继续围绕劳动就业、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市场秩序、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新成效。

25、深入开展创建“法治市、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根据省委要求抓好创建考评,把考核成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