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门前》读后感-从“法制”到“法治”

文章标题:《地狱门前》读后感-从“法制”到“法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与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也逐步确立和完备。随着法律制度的确立,依法治理就成为了各级执法机关和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这就是我想表达的从“法制”到“法治”。

乔云山在《地狱门前》中的一段话发人深省。大意是,过去在战争年代,没有那么多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条例,只一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管住了全党、全军的作风和纪律。如今,虽然有了那么多的制度和规定,各类违规、违纪者却前赴后继以身试纪或以身试法,走进了万劫不复的“地狱”。

当然要回答这个问题涉及到许多复杂的情况,诸如信仰缺失啦、监督缺位啦、体制不健全啦等等,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可能还是在制度和规定的执行中出现了问题。也就是只有了这么多好的制度的规定还远远不够,要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去做才是更加重要的。

邓小平同志在论述制度的重要性时曾经说过,制度不好能够使好人无法做好事,使好人就成坏人;一个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无法得逞,使好人理直气壮(大意如此)。但是,有了好的制度而不执行,使制度行同虚设,这与没有制度有什么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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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执行要有监督,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了监督,制度才能有效在被执行;要实施有效监督,就必须公开,不公开,监督就没有对象,监督者也就无从监督。

监督也是制度,如果有了监督制度而不执行,那也与没有监督是一样的。因此,仅有法律制度是不够的,这只是第一步,依法治理才是更重要的。尽快地从“法制”进入到“法治”,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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