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4年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作用。

一、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规范

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规范。

(一)抓好依法行政的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县司法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以及调整、变动等情况;二是及时公开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等,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抓好日常政务信息的公开。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继续加强对工作计划、政务动态、公告公示、人事任免、考录招聘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逐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大力提高信息透明度,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手段和方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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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建设,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组织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标准把握以及具体操作运用的能力,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职过程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台账;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三)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实地督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细化工作目标,量化督查考核标准。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应用,将信息公开的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及时总结督查及考核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