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创先争优总结
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推动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我们注重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做好区委、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服务。
1、积极参与为世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活动。6月3日,在黄浦区委书记王文涛、区长周伟与上海世博局开展“加强合作,共办世博”共建活动协议中,确定了司法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内容。并且根据世博局及项目处要求,由律师参与并完成审核20多个合同项目。
2、年初,我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黄浦律师参与世博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强黄浦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与各街道“结对”开展律师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突出重点着力扩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着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更好地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并且安排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以及个案化解法律咨询37次。
二是,鼓励支持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政议政,踊跃献计献策。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作为市政协常委在今年上海“两会”上以个人名义献出“关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进行科学理性投资的建议”等六件提案。市有关部门已办复的四件提案,采纳其全部意见。
三是,围绕“四个确保”的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会同区工商联、区国资委组织区属企业、工商业主举办4次法制讲座,当场接待法律咨询28人次,解答企业经营过程中的71个法律问题,以帮助企业防范市场风险,解决摩擦纠纷,广泛深入地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
四是,不遗余力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在律师事务所招商引资工作中,今年司法局力争完成上缴区级税收同比增长11%的目标。实现全年引进新所6家的目标,突破70家律师事务所关口,达到72家律师事务所,共有820多名律师,完成全年业务创收同比增长9.3%的目标,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五是,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应援尽援。4月24日,区委副书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及区15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6个街道政法书记参加了黄浦区法律援助联席会议暨第一次工作会议,进一步整合了社会资源,在我区形成法律援助的工作合力。1-11月共接待来访咨询2191人次,12348法律专线接待法律咨询4787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5.7%,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3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6.7%,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66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6.2%,收到群众锦旗18面,表扬信7封,收到来访群众《服务意见表》96张,满意91张,比较满意5张,满意率达94.8%,无服务质量投诉。
1、认真做好区信访接待协调。接待信访引导前来咨询当事人21人次,为其中4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2、积极发挥法律援助调解作用。在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代理中,认真贯彻上海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调解工作实施办法》,为36名受援人通过非讼调解达成和解协议,达成诉中和解35件。
3、组建本市第一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律师团”。选派了10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青年律师组建“黄浦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律师团”。基本形成来沪人员法律援助“三纵三横”维权格局。“三纵”,即区、街道、居民小区的“三级维权网络”日臻完善;“三横”,即在区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局、建委等来沪人员集中的系统(行业)设置法律援助受理点。今年以来通过非诉调解的方式为35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
二、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1月22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一行,在黄浦区委书记王文涛,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蔡志荣等陪同下,先后走访了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小东门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工作室,详细询问了我区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表达了对基层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关注,激发了人民调解干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在市、区领导的关心下,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拓展深化,创建出了具有黄浦特色的工作品牌。
一是,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构建以司法所为平台的基层大调解格局。坚持以化解生活矛盾为主线,深入动迁、劳动争议、房地物业、交通事故、妇女权益保护、医患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治安及轻伤害案件等多个领域,初步形成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相结合、与司法审理相衔接的人民调解大格局。在“6+1”调解领域中(即6个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和1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和做法,形成黄浦特色。在各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1至11月,我区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3007件,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62件,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130件。其中,参与劳动争议调解445件,交通事故争议调解98件,房地物业纠纷调解46件,医患纠纷调解9件。
二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成立黄浦区“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街道“大调解”工作小组;充分整合社会多方调解力量,促进“1+1〉2”的调解效应,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截止到11月,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4951件,调处成功4944件,调处成功率99%,制作调解协议书3467份,已完成民事纠纷调处3570件。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室”的专业化建设,开拓维稳工作新领域。2月10日,我局与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联合召开了结对共建大会。市监狱局与黄浦区领导共同为驻市未管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揭牌。这在全市监狱系统是第一家。同时,依托驻市未管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这一平台,把过去单一的志愿者结对帮教进大墙发展到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全方位进大墙,为服刑人员的改造创造了更好的外部条件。截至11月,工作室先后参与了4名未成年犯的专项社会帮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8月份,在豫园地区小商品市场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系本市首创在大型市场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把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参与到豫园地区小商品市场的消费权益、轻伤害、治安、简易民商事纠纷调处工作中,着力提升售后服务水平,打造市场诚信品牌。截至11月,工作室参与各类纠纷调解132件,相关工作信息受到了市委政法委以及中央政法委的关注。
四是,以迎国庆60周年为重点,做好民间纠纷防激化工作。自1995年以来,持续在每年6至11月,组织开展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的民间纠纷防激化百日竞赛活动。今年百日竞赛期间,通过组织矛盾纠纷大排查、优秀调解协议书评选、民间纠纷防激化十佳案例评选、民间纠纷防激化演讲比赛以及全区人民调解基础工作对口检查评比等一系列活动,有力地防止了各类民事纠纷的激化,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在百日竞赛活动的推动作用下,我区各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室及居委调委会防止自杀案件5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件;六个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共接待咨询2067件,2511人次,直接受理解决矛盾874件。
五是,根据人民调解工作实践进展情况,继续做好交流、指导和培训工作。自2002年起,持续8年组织《黄浦区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及论文选编》,今年4月,第八辑编辑成书。选辑总结交流了区人民调解协会各会员单位一年来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分析和理论研究。并且及时与黄浦法院民一庭沟通协调,于6月份联合组织了全区13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干部业务培训。以及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报名、推荐工作。
六是,加强资源整合,做好社会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从基础工作着手,结合本区实际,不断探索具有本区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和规律,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全年落实帮教99.06%,户口申报率99.34%,以去年同期增长0.22%;就业安置率97.33%,同比上升7.5个百分点;当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七是,完善“两会一站六中心”安置帮教工作体制(“两会”,即区安置帮教协会、区企业家爱心协会;“一站”,即“新航阳光驿站”;“六中心”即六个街道安置帮教分中心。)“新航阳光驿站”的扩建工作得到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调拨巡道街136号近500平方米的场地作为驿站新址。9月份,“黄浦企业家爱心协会”和六个街道安置帮教分中心一并成立。完成我区安置帮教工作“216”构架,即“两会一站六中心”模式将日趋完善。深入探索社区矫正科学方法,扎实推进分类、分阶段、分级矫正工作,积极探索心理矫正和个性化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重新违法犯罪率同比明显下降。
三、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次,四套班子会前学法26次,法制专题研修班4次。将法制教育纳入区党校处级干部轮训和后备干部培训计划,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牢固树立法律权威意识和依法履责观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围绕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组织编写的《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开展公务员“五五”普法培训。开展上海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选活动,申报工商黄浦分局为上海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区法制办副主任戎颖为上海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
组织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系列法制专题讲座。邀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局级高级法律专务刘平作《金融中心建设下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法制讲座。邀请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殷啸虎教授作《世博会与公民意识》专题法制讲座;
二是,坚持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人事、公平竞争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通过“东方讲坛”面向本社区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进行宣讲活动。分别由交通大学教授陈宪博士主讲“全球经济危机与上海中小企业的应对”;市律师协会乔文骏主讲“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与风险规避”;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富申国有资产评估公司董事长樊芸主讲“两会关于中小企业应对危机的声音”;鼎力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山律师主讲“中小企业合同法制与风险规避”;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庭峰律师主讲“企业如何规避劳动用工中的风险”。系列法制宣讲活动共组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80余人次、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200余人次参加,并发放《中小企业维权之道》、《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上海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劳动法律服务》等法制宣传资料360本。
三是,围绕“推进法制建设,构建和谐黄浦”,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培训,布置和开展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服务和引导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普法工作的落脚点集中在企业集团、社区、学校和两新组织,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全区各领域依法治理。制定2009年黄浦区开展“学法用法模范领导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的意见,启动第二批上海市“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申报工作;继第一批37个“民主法治小区”,第二批26个居委申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小区”,年内全区上报18个上海市“民主法治示范小区”的工作目标已完成。
四是,以迎世博为契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8月18日,在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隆重举行由上海市司法局、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黄浦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黄浦区司法局承办的“世博会与市民法律素质”理论研讨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市司法局局长吴军营,黄浦区区委书记王文涛,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副局长吴云飞出席会议。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殷啸虎等五位专家在会上作主题发言,为倡导法治精神,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有序、有效地指导各区县全面、规范地开展迎世博法制宣传教育出谋划策。9月7日至11月10日,我区承办了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上海赛区活动的初赛、复赛和决赛。决赛在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经过激烈的角逐,黄浦区代表队最终获得了一等奖,将代表上海参加北京举行的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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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在整个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四个率先”,这一总的实践载体和黄浦区“建设金融集聚带,打造世博服务区’的实践载体,突出“四个确保”这个重点,以“为‘建设金融集聚带,打造世博服务区’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本局的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抓手,做到了“四个坚持”:坚持把学习提高贯彻到活动的始终,使每个党员干部受教育、得提高;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广开言路,真正找准领导班子和机关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坚持边整边改,不断扩大和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是,主动协调,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1)落实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汇报会,向区纠风办及区行风测评员代表、行风监督员报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开展情况,整改情况,积极争取建议和指导,并及时改进行风建设工作措施。(2)根据市局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及区纠风办行风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法律服务行风实际,制定本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通知》,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3)加强与市局监察室、区纠风办、行风监督员的联系与交流,向区纪委和区政风行风测评员汇报工作情况,并向社区120个居委及全市50名法律服务对象发放“黄浦区法律服务意见征询表”,征求社区及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各项行风建设措施。
四是,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与管理模式,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1)坚持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党建目标责任制。党委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年初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与各基层党支部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年底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总结与自查,落实各基层党组织各项党建工作目标。(2)坚持每季度基层党组织工作例会制度,分别对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探索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以及在律师事务所开展“学实”活动、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部署和要求,交流和调研。(3)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继续巩固和推进党建全覆盖,完善政治联络员(指导员)制度。上半年对所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党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的通知》的意见。制定《关于贯彻实施的意见》,部署落实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使各基层党组织“学实”活动健康、有效开展,并得到市“学实”活动指导检查组的肯定。经区科学发展观第二指导检查组推荐,在全区科学发展观“学实”活动工作会议上,局党委就组织、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学实”活动情况作交流发言。(4)结合黄浦区基层党建实际,探索律师党建有效工作方法,完成党建调研课题《健全组织,夯实基础,全面推进律师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