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近年来,拜城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采取围绕一条主线,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条措施,抓好四个环节,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显著成效。接到自治区九厅的文件,我局紧急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11月下对各单位进行了督导考核。自1993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71名,目前已安置317名,安置率87%;列入帮教对象371名,帮教率97%;重新犯罪率为0%,我们现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围绕一条主线

近几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保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抓好“三个落实”:一是落实机构。县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由县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县司法局。各乡镇(场)也相应地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及办事机构,在村(社区)委会中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各级现已成立安置帮教机构17个,建立帮教小组192个,确定帮教人员371名;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责任书(状)的重要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县、乡(镇)、村帮教小组工作责任网络,并实行“三包”,即包帮助安置、包考察教育、包思想转化。三是落实经费。近年来,我县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仍挤出1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把好“两道关口”

(一)把好接茬关。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后,县安置帮教办随即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其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家庭状况作了详细的记录,为今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准备了资料;二是及时家访,释解人员回家后,村(社区)帮教领导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二)把好安置关。主要采取三种安置形式。一是回乡安置,对家住农村的回归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责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二是回原单位安置,对部分刑期较短,罪行较轻,改造较好的刑释解教人员,服刑前有单位的,释放后一律由原单位接收安置;三是鼓励自谋职业,对一部分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为他们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

三、强化“三项管理”

(一)专项管理。县司法局每年组织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排查清理。一是认真清查。将清查出来的人员与监所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核对,不一致的,进行再次清查,经过反复排查核实。二是规范排查。全县统一下发《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统计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台帐》,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回访考察,全面掌握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三是突出重点。把原确定为重点人口管理人员和漏管脱管人员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二)规范管理。及时给基层司法所制定下发了《拜城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对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予以明确。

(三)重点管理。把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与清理整顿出租房屋和“严打”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对参与经营和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活动的刑释解教人员,责任区民警结合日常治安管理,逐一将这一部分释解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对那些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实施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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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部门的少数负责人对安置帮教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地位认识不足,抓得力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得力,致使一些帮教组织形同虚设,有的单位甚至出现了帮教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现象。

2、就业渠道单一。从总体上看,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途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给农业户口的人员落实责任田;一个是在早市、夜市等市场租摊床,从事个体经营。安置基地和实体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

3、全社会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仍没有形成。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各部门的相互配合,要把它纳入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发挥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各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才可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