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金华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二)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三)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制订全市的法律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工作。
(六)了解、掌握全市劳改释放、劳教解除回归人员的情况,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再教育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立功创模活动,负责市司法行政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进修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年度财务收支内审。办理全市律师、公证等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考核、评审和报批工作。
(八)承办全市司法行政复议。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法学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的科学研究工作。
(十)负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有关司法方面的对外联系、交流和合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篇:区司法局主要职责一、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公园管理处和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全区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公证机构。
(五)指导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区依法治区办是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司法局,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领导、市依法治市办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市依法治市办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贯彻执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和意见,组织实施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区直及驻武各单位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区性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活动。开展基层、行业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各项事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四)负责各处、乡、镇和区直及驻武单位的依法治理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的筹备工作;负责全区普法骨干和科级干部的年度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普法应考对象的考试工作。
(五)指导、检查处、乡、镇出台规范性文件,协调、督促开展依法治村(居委会)工作。
(六)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先进经验,促进全区工作的平衡开展。
(七)负责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文件的起草,材料、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八)完成依法治市办、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第三篇: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市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划、政策。
(二)负责本市社会救助工作。牵头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和实施办法;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社区综合帮扶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本市救灾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上报、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救灾款物。
(四)负责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订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的项目、标准和实施办法;管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核对工作机构建设;研究分析居民经济状况。
(五)负责本市优待抚恤工作。拟订优待抚恤政策、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负责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的残疾等级评定等审批事项;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
(六)负责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拟订接收安置政策、计划和实施办法;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和军供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市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拟订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和政策;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开展选举工作。
(八)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区服务政策;促进城乡社区服务统筹发展;指导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社区志愿者注册,对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进行监督评估。
(九)负责本市社会福利工作。拟订扶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政策、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孤儿救助工作,指导孤儿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涉外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十)负责本市慈善事业的促进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指导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引导、扶持和规范慈善组织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志愿服务的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对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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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主要职责[精选]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主要职责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执业人员的考核、办证、注册、年检等各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县安置帮教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