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制度
乌兰察布东路司法所
各项工作制度
(一)调解主任例会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调解主任例会(特殊情况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司法所负责人主持。
2、例会内容。传达上级文件;布置下阶段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反映社情民意,了解纠纷动态;排查纠纷苗头,研究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根据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组织学习,同时根据形势及自身实际需要自行组织一些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司法局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等;业务学习每月组织1次,内容主要是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有关业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等。
2、学习方法。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
3、学习日全体人员应提前安排好工作,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
4、政治、业务学习由所长负责具体安排,由专人负责考勤和记录,每人的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三)所务会制度
1、会议内容:汇报、交流工作;研究讨论所内重大事项及疑难纠纷调处方案;根据上级要求研究讨论贯彻实施意见等;
2、会议时间:每月1次;
3、所务会由所长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及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召开,由专人负责考勤和记录,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四)岗位责任制度
1、所长负责本所全面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部署和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对疑难案件的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项;协调内外关系;抓好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制度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建设。
2、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胜任本职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份内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区矫正工作者,协助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
4、内勤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所的材料;收集积累本所工作情况,汇集各种资料,当好所长的参谋;做好登记、统计和请示、报告,按规定时间上报;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管好印章、财物、卷宗等资料;做好学习、会议、研讨记录。
(五)来信来访(电)制度
1、来信、来访(电)均应做好登记;
2、信、来访(电)反映的问题需由司法所处理的,应由所长签发再交有关承办人员处理,处理结果应向所长报告。
3、注明由司法所负责人收的来信,应交由所长拆阅;
4、群众来访(电)反映或咨询问题的,接待人员应耐心听取他们的反映和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对于能当场处理或答复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处理或答复,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及时向所领导汇报,由所长作出决定;
6、对于群众反映的情况,如不属于司法所处理的,应说明情况,并告知由何部门处理。属调委会调处的,应说明情况,介绍前往;
7、接待来访群众要热情耐心,文明礼貌,答复问题要准确,处理要及时,并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不得限制当事人的权利。
(六)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制定街道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意见;
2、组织、参加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举办的普法骨干培训班;
3、组织、指导、检查本辖区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4、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5、突出普法教育重点,坚持每年举办1-2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坚持对在校学生和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
(七)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1、制定年度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措施;
2、切实做好刑释解教回归人员的衔接管理工作;
3、建立和完善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台帐;
4、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1、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计划、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2、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管理工作;
3、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和帮教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台帐;
4、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正对象的管理帮教工作。
5、采取多种形式对本辖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6、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依法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7、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对改造表现突出的要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和司法奖励。反之,对严重违犯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严重违犯规定的矫正对象要依法惩处。
(九)重大纠纷快报制度
1、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纠纷,无论是否调处成功,必须在24小时内报司法所。
2、快报内容包括。纠纷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激化可能性、涉及的人数、调处情况、调处措施及请求帮助的内容。
3、司法所对接报的重大纠纷进行调处的同时,于接报后24小时内报司法局。
4、纠纷快报实行一事一报。对突发或重大纠纷可采用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
(十)社情分析制度
1、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对每月纠纷的数量、产生的原因、纠纷的发展趋势汇总分析后于当月25日报司法所。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4、需由所务会议研究拟定的。本所工作计划;讨论分析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法;讨论决定贯彻执行上级重大部署或本所其它重要事项。
乌兰察布东路司法所
20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