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制度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全面管理全所工作,对全所人员组织严密分工,各司其职,任务到人,奖惩分明,以增强和提高各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例会制度
做好社区矫正周例会工作。
1.定于每周的星期二上午为社区矫正工作周例会,形成周汇报制度。
2.社区矫正工作者汇报上周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具体情况及本周工作安排,及时发现、汇报、解决相关问题,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
3.传达社区矫正相关规章制度与文件精神,加强社区矫正业务学习。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月例会工作。汇报情况,交流经验,布置任务,整体推进,讨论与研究辖区内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法和对策,分析、排查辖区内矛盾纠纷,落实预防措施,搞好司法行政工作。
三、学习制度
司法所应每月组织基层调解主任和法律服务所主任学习国家颂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有关业务知识,以及各项工作制度;通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并结合工作开展讨论研究辖区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思路,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和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调解人员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2日。培训内容:讲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工作范围、职权,调解方针,调解方法,预防措施和应遵守的原则、纪律,教育调解人员切时遵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开展调解工作,不得超越权限,严禁强迫命令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出现。
四、疑难案件分析讨论制度
对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方案和办理法律服务事务方面的意见应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五、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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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司法所要指定专人监管统计工作。准确真实,按时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需要的各种统计报表,对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法制宣传工作等应分类列项设立统计表,逐行逐月统计上报。
十二、评比制度
司法所年终应组织开展评比活动,个人进行小结,集体讨论,民主评议推选先进,同时还要组织好辖区内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的评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