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

来源:未知作者:qiu日期:09-12-25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司法部

【颁布日期】

20001001

【实施日期】

200010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司法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90号),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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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但可以接受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活动。

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费。

第十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恪守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十一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必须依法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第十二条司法鉴定人依法执业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