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管理办法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注销登记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注销登记

二、法定实施主体:市司法局

三、行政许可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司-法-部令96号)

四、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五、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20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七、申请方式

由鉴定人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市司法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八、应提交的材料

1、司法鉴定人现执业机构及鉴定人本人的注销申请;

2、司法鉴定人现执业机构出具的拟注销鉴定人无遗留问题的证明;

3、《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新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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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联系人:初审机关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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